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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陕价价发[2010]22号
【颁布时间】 2010-02-02
【实施时间】 2010-02-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9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价费改革加强价费管理的意见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各扩权县(市)物价局: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陕西建设西部强省的重要一年。我省价格改革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物价局长会议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价费改革,完善价费形成机制,进一步加强价费管理,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资源环境价费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1、坚持煤炭价格改革市场化方向。进一步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坚持煤炭价格按质论价、优质优价的原则,继续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通过积极的价格政策引导省内煤炭价格稳步提高,缩小出省煤炭和省外煤炭价差水平,促进我省煤炭产业快速发展。建立和完善煤炭市场价格监测制度,通过价格信息网络及时发布煤炭价格指数,为供需双方协商价格提供参考依据。
  
  2、进一步深化电价改革。燃煤发电机组继续实行标杆上网电价,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优化销售电价结构,建立有利于公平负担的销售电价定价机制。逐步调整不同类别用电之间的差比价关系,减少用户电价交叉补贴。调整两部制电价结构,提高基本电费所占比重。继续推行不同类别用电同价,做好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实施工作。出台大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的价格政策,推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的直接交易。加强输配电价监管,研究测算电网企业输配电价标准,制定分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
  
  3、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安排我省成品油市场销售价格,做好成品油价格改革配套工作,妥善协调公路、铁路客货运价和出租车运价等相关方利益关系。研究评估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运行效果,对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改进完善。
  
  4、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继续向国家争取对陕西实行优惠天然气价格政策,力争陕南三市用气执行国家确定的存量气价格,促进陕南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利用价格政策支持“气化陕西”战略的实施。重新核定省内各片区天然气管输费标准,合理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促进天然气资源的有效利用。
  
  5、加快水价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制定出台我省新一轮水价改革规划方案,加强供水成本监审,简化城市供水价格分类,推动工商业用水同价,完善水价计价方式。加大城市自来水户表改造力度,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合理调整水利工程对工业和城镇的供水价格。推进大型灌区农业用水价格综合改革,争取对大型灌区实行财政补贴,减少供水环节,改变水费开票方式,减轻农民不合理的用水负担。实施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三步到位方案,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和节约使用。
  
  6、积极稳妥改革城镇供热价格。适时调整城镇供热价格,推行热价按“两部制”计价收费。鼓励大用户与供热企业直接协商确定供热价格。
  
  7、加大环保价费政策改革力度。强化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价格约束机制,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落实国家提高排污费等环保收费的相关规定,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和我省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上调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基本实现污水处理企业保本微利运营。完善脱硫电价政策,研究探索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适时制定我省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的收费政策。完善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收费政策,研究修订除煤炭、石油、天然气以外的其他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标准。完善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全面推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按照补偿垃圾集运、处理成本并使企业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研究白色污染物、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电子垃圾、危险废物等处置收费政策,促进固体废弃物处置产业的发展和污染防治。
  
  二、着力解决民生价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8、加强民生收费管理。全面清理涉及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等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规范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及入户工本材料费,清理取消涉及有线电视用户的其他不合理收费。继续稳定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收费,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坚持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政策待遇,逐步降低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和收费标准,高中收费可在省定最高标准内由各地物价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当下浮。积极推进高校学分制和研究生收费制度改革,规范高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继续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全面推行阳光收费,做好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工作,加强幼儿园、民办学校、农民建房、婚姻登记、殡葬收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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