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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陕价价发[2010]22号
【颁布时间】 2010-02-02
【实施时间】 2010-02-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9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价费改革加强价费管理的意见

[接上页]

  9、推进医药价格改革。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医药价格改革政策,探索药品价格有效监管的政策和措施。依据国家确定的政府管理药品价格的范围,出台我省新的药品政府定价目录。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适时调整基本药物零售价格。鼓励药品研发创新,引导仿制药品有序生产和竞争。利用价格政策支持保护我省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价格基本稳定,促进我省医药工业和医药产业做强做大。控制药品流通环节差价率,改革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销售加成办法。加强药品价格评审监测,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逐步把药品价格评审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整合医药价格信息网络资源,扩大网络信息服务功能和覆盖面。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修订我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积极探索有利于控制费用、方便操作的医疗服务定价方式。研究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管理政策。规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农村合作医疗价格管理,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10、加强住房价格监管。各地政策性和保障性住房价格和收费标准实行省级备案,确保其销售或租赁价格与其供应对象的承受能力相适应,满足人民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商品房价格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和价格备案制度。遏制商品房价格上涨。整顿房地产开发建设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配套设施建设收费,降低住房建设成本;清理房地产交易、按揭、产权转移等销售环节收费,降低交易成本。修订完善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明确物业服务收费的价格管理形式,允许各地根据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和资质服务等级,结合当地实际对物业收费标准实行浮动。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管,规范收费行为,推进物业服务市场化进程。
  
  11、完善交通价费政策。取消公路春运和节假日期间运价特殊加成政策,稳定票价水平,维护广大乘客利益。落实提高儿童减免票身高高度和革命伤残军人的优待票价政策。有序推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降低商品流通成本。
  
  12、推进电信资费改革。减轻农村电信用户负担,消除城乡差别,取消营业区间通话费,实行城乡同价。利用价格政策鼓励和支持加快电信、广电、互联三网融合,降低资费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13、完善价格补贴政策。配合统计、民政等部门开展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编制试点工作,建立低收入群体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在推进价格改革时,研究制定相关价格补贴政策,适时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和财政资金对低收入群体给予适当补贴,确保价格改革顺利实施。
  
  三、积极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14、出台支持重大发展战略和重大建设项目的价费政策。制定支持“关中-天水经济区”加快发展的价费政策,在用水、用电、用气和征用土地、拆迁补偿等方面实施价格政策扶持。全面落实省政府对重点镇按照县城标准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研究出台在“关中-天水经济区”范围内的建制镇及其他有条件的建制镇,开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排污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等省级价费专项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
  
  15、完善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价费政策。清理取消涉及服务业发展的不合理收费。落实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逐步实行电价、水价与工业同价,研究出台支持服务业发展,扩大社会就业,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价费政策。
  
  16、落实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政策。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实施差别电价,研究制定差别水价、气价、热价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合理制定风力、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对利用余热、余压、垃圾进行生产和直接利用煤矿瓦斯、煤矸石发电供热的企业,实行鼓励性价格政策。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再生水价格,鼓励再生水使用,理顺再生水与城市供水的比价关系。
  
  17、稳步提高优势景区景点门票价格。建立科学合理的景区景点门票比价关系和门票价格协调机制,理顺门票价格。疏导省内景区景点门票价格存在的矛盾,在保持旅游门票价格基本稳定的前提下,稳步提高省内优势景点门票价格,支持有条件的景区景点做大做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刺激旅游市场需求和促进旅游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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