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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德阳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5-21
【实施时间】 2010-05-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0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德阳市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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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国有企业、高等学校以及科研、文化、卫生、体育、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各自实际,分别设计创先争优活动载体,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第二轮“部门帮村、党员帮户”结对帮扶活动、“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化国有企业“四好”(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领导班子、“四强”(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党组织和“四优”(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共产党员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事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找准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着力点。机关、国有企业、高等学校以及科研、文化、卫生、体育、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党员要紧紧围绕做好本职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员责任区、党员品牌工程、党员攻关项目等形式,开展争当德艺双馨党员艺术家、“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的白衣天使”、“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等活动,在提升工作质量、完成工作任务、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作好示范,争当“敬业奉献、服务群众”的先锋。
  
  五、具体方法步骤
  
  各级党组织要从自身实际出发,紧扣中心工作,创新活动方式,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具体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
  
  从2010年5月到2010年“七一”前,全市各级基层党组织完成动员部署,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扎实准备,层层动员。在做好调查摸底、骨干培训等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搞好思想发动、征求意见、召开动员会等,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二是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级党组织要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并根据全市实施意见、总体要求,尽快制定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三是加强学习,营造氛围。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积极行动,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根本要求等,营造浓厚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
  
  (二)全面争创
  
  从2010年7月到2011年“七一”前,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全面开展争创活动,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抓好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根据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联系各自实际,明确提出本地、本部门(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认真制定开展活动的阶段目标、年度计划和工作措施,并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抓好典型示范。各级党组织要通过组织先进典型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现身说法等形式,影响和带动身边人积极创先争优。全市还将在每个县(市、区)确定一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的基层党建和党员队伍建设综合示范点,加强联系指导力度,打造特色和亮点。各县(市、区)也要确定和打造一批示范点,以示范点的带动作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三是抓好主题活动。各级党组织要紧密联系当前经济形势和本地本部门单位特点,精心设计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实践载体,找出与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差距,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切实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体现在加快科学重建、科学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上。
  
  (三)整体提升
  
  从2011年7月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整体提升全市创先争优工作水平,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评选表彰。上级党组织定期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2012年“七一”前,市委将表彰2010至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各县(市、区)委原则上每2年一次、基层党组织每年一次评选表彰。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二是典型推广。通过召开现场会、开展系列宣传报道等方式,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对照先进典型,对照工作标准,着眼全面提升,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使处于中间状态的党组织和党员得到规范提高,较为落后的积极整改。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分类指导,帮助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制定跟进、赶超的具体措施,努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三是集中整建。对未达到“五好四强”要求的基层党组织,由上级党委逐一建立台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整建。对未达到“五带五争”要求的党员,党组织要明确优秀共产党员与其开展结对帮扶,促进其提高。通过集中整建,使各个领域“五好四强”党组织、各条战线“五带五争”党员的比例都有较大幅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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