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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一、《“小金库”问题情况统计表》(附件1) (一)此表由地区和部门各级专项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按财务隶属关系逐级汇总。 (二)“2009年底已上报数”要与2009年底的报表一致;“当期数”主要反映2010年1-6月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及检查情况。 (三)列项:1=2+5 (四)此表共七项,其中第一项和第二项分别为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基本情况,由各级专项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根据“回头看”的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情况填写。第三至第七项按《中央纪委 监察部 财政部 审计署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的填报说明填报。 二、《“小金库”问题处理处罚处分统计表》(附件2) (一)此表由地区和部门专项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汇总填报,所反映的情况包括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两部分情况。 (二)表中“当期数”为报表的当期季度数;“当年累计数”为当年1月1日至当期季度末累计数;“2009年底已上报数”要与2009年底的报表一致。 (三)列项:1+5=8 (四)此表共三项,填列方法按《中央纪委 监察部 财政部 审计署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的填报说明填报。 三、《“小金库”举报受理与办理情况统计表》(附件3) (一)表中“受理件数”是指来信、来访、来电等形式接到的举报事项件数;“已办理件数”是指接到举报后组织调查、核实的件数,包括当期已办理和正在办理过程中件数;“已核实或部分核实件数”是指举报内容全部属实或部分属实已经核实完毕的件数。 (二)“当年累计”为当年1月1日至当期季度末累计数 四、其他说明 (一)附件1中填列“其他”项目的必须在备注中予以说明。 (二)“账户”包括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及其他在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开立的有账号和户名的账户。 (三)附件1-3等报表格式可登陆财政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gov.cn)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四)为便于计算机汇总,不得随意变更报表格式。 (五)在报送书面报表的同时,报送以光盘存储的电子文档。 附件5: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征文启事 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为深入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开展,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财经报》、《中国审计报》、《财政监督》杂志等媒体举办“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征文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来稿要以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为主题,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和深化改革等不同侧面,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建言献策。要求观点鲜明、条理清晰、语言流畅,字数以不超过5000字为宜。 二、根据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单位来稿统一由我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并报送。请各单位将稿件以WORD文档格式发至audit@sepa.gov.cn,文末注明作者姓名、电话、工作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信息,邮件主题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征文”。 三、征文过程中,将陆续筛选出优秀稿件推荐在《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财经报》、《中国审计报》、《财政监督》、《中国环境报》刊登。征文结束后,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参与征文活动的媒体,组织专家评审,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30名,颁发获奖证书,并分别予以2000元、1000元、500元、200元奖励。获奖名单将同时在有关媒体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