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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
【发文字号】 浙土资办[2010]92号
【颁布时间】 2010-06-03
【实施时间】 2010-06-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3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做好地质资料清欠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省地质资料档案馆,各地质勘查、工程勘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资质单位,采矿权人、探矿权人,有关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充分发挥地质资料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2 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浙江省实施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50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明确汇交要求,落实汇交责任
  
  (一)加强地质资料汇交。
  
  1、依法汇交地质资料。凡在本省行政区域以及本省管辖的海域内开展地质工作形成的地质资料,符合《实施办法》附件1、附件2 和附件3 所规定范围的成果地质资料、原始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地质资料法定汇交人均应依法向省国土资源厅汇交。
  
  2、明确汇交责任主体。地质资料法定汇交人是指地质工作出资人,即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建设单位。地质资料法定汇交人可以委托地质工作承担单位代其履行地质资料汇交义务,但应当签订委托书(可参照附件1)。国家出资的地质工作项目,地质工作承担单位是地质资料法定汇交人。
  
  (二)报送地质资料目录。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承担有关地质工作资质的单位,包括地质勘查、工程勘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等,都应当保管好本单位开展地质工作所取得的地质资料,并于每年3 月底前向省国土资源厅报送地质资料目录清单。
  
  二、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管
  
  (一)建立全省统一的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地矿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规程(试行)》(浙土资办〔2009 〕140 号)和《浙江省地质勘查资金项目立项指南》(浙土资办〔2010〕73 号)的要求,要建立全省地质勘查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以便及时、准确掌握各级地质勘查资金项目信息及实施情况,并对地质资料汇交情况进行实时监管,逐步将监管范围扩大到探矿、采矿和工程建设等项目。
  
  (二)建立健全地质资料监管共同责任机制。
  
  在下达地质勘查资金项目任务时,要明确项目承担单位汇交地质资料的责任。对于没有汇交地质资料的项目,主管单位不予结题。
  
  在探矿权与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地质勘查资信考核评价、地质工作成果评奖时,地质资料管理部门要先行对管理相对人依法汇交地质资料的情况进行审查。对已经依法汇交地质资料的,地质资料管理部门出具意见,作为审批依据;没有依法汇交地质资料的,地质资料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补交,补交后方可出具意见。
  
  (三)建立地质资料汇交告知制度。
  
  对于社会出资开展的地质工作,应当汇交地质资料的,要向地质资料法定汇交人发送汇交地质资料告知书,告知汇交地质资料义务。地质资料法定汇交人应按要求填写告知书回执(附件2)。
  
  (四)建立汇交地质资料诚信档案。
  
  省厅在每年2 月底前通报上一年度地质资料汇交数量、质量、催交、验收以及存在问题等情况和地质资料目录报送情况,并在互联网上发布;在每年4 月底前,将依法及时汇交地质资料和报送地质资料目录的单位,列入诚信名单,并在省厅网站“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栏目内公布。对于经催交仍不履行汇交地质资料义务的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罚并列为非诚信单位,在互联网上公布。
  
  (五)地质资料管理职能向市、县延伸。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将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纳入工作职责,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明确职责。按要求落实责任部门,具体承担地质资料管理有关工作。
  
  二是要落实地质资料共同监督管理机制。将地质资料管理与矿政、地政管理各项工作相衔接,在安排地质工作项目、采矿权审批、建设用地审查时,要明确地质资料汇交要求,告知汇交地质资料义务,并按省厅要求做好汇交监督管理工作。
  
  三是要及时报送项目清单。在每年3 月底前,要向省厅报送辖区内上一年安排和完成的地质工作项目清单(附件3),纳入全省地质勘查资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有条件的市、县局,可结合当地实际,开展组建地质资料馆藏机构的试点,省厅将给予支持。
  
  三、进一步规范服务,提升服务能力
  
  省地质资料档案馆要进一步改善保管条件,规范管理制度,强化服务责任,突出服务重点,创新服务方式,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实效,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地质资料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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