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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党委: 2010年是组织系统“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的“巩固提高年”。根据中组部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和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推进全省组织系统“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带头创先争优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高校实际,在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提出的八项主要任务的同时,现就在高校组织人事部门深入推进“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通知如下: 一、认真抓好满意度提升工作。人心所向,民意褒贬,是我们改进组织工作、提高满意度的有力杠杆。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结果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专项检查组的反馈意见,重点围绕制度机制完善不完善、工作程序规范不规范、组织工作民主不民主、用人视野开阔不开阔、考察干部深入不深入、教育培养重视不重视、干部监督严格不严格、工作作风正派不正派、组工干部素质满意不满意、为民办实事到位不到位等十个方面,认真查找影响组织工作满意度的问题和根源。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干部师生、问卷调查、设立征求意见箱以及开设网上论坛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找准查透问题。在此基础上,制订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整改意见和措施,明确工作计划和责任人,切忌面面俱到、泛泛而谈。努力从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入手,一项一项地抓,一件一件地改,让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活动带来的新气象。 二、努力完善组织工作制度机制。干部选拔任用和党员发展,是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师生关注度高、容易引起不满意的领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坚持既重知识素养又重思想素质、既重学术造诣又重管理能力、既重学历资格又重工作实绩,真正把讲政治、懂教育、善管理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研究规范高校中层干部提名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明确提名的主体、原则、程序、纪律及责任,努力实现由“少数人提名”变为“多数人提名”。规范中层干部换届制度,按照学校现有规模和办学层次,制订学校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配备标准,严格防范“因人设岗”或无正当理由长期不换届。严格党员发展条件,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抓好推优、考察、公示、政审、组织谈话等主要环节,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推优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三、严格规范选人用人操作程序。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发挥高校党委的参谋助手作用,不折不扣地按照干部政策法规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切实把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讨论决定三道关。在推荐环节,重点要健全不同类型、不同职位干部民主推荐的办法和范围,按照广泛性、代表和相关性的原则吸收知情者参与,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真实性。在考察环节,重点要探索评价中层干部德的具体标准和考察办法,想办法考察出干部存在的隐蔽性、深层次问题,并在考察材料中全面、准确、清楚地评价干部的主要表现、主要特点、工作实绩、民意情况以及主要缺点和不足。在决定环节,各高校党委要全面实施讨论决定干部票决制办法,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和新提任干部试用期制度。 四、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解决组织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治本之策。高校组织人事部门要带头贯彻执行全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精神,每年确定若干个重点课题加强调查研究,在更高要求、更深层次、更贴近高校实际上,推进组织工作创新。要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切实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在新提拔中层干部中的比例,逐步做到中层干部换届或集中调整时,普遍采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竞争性方式选用干部。有计划地推进高校党内民主,继续实施本科高校党政班子同步换届工作,大力推动高职高专院校党委、行政班子正常换届,实施党代会代表任期制,鼓励开展党代会常任制试点。探索干部民主选举制度,继续扩大高校二级学院(系)党组织公推直选,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尝试二级学院(系)行政领导班子直接选举,探索省属本科高校党委换届直接选举试点。积极尝试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 五、全面落实大规模干部培训任务。教育培训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程。高校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工作重心更多地转移到干部教育培训上,不断培养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赢得广大教师对中层干部的更高认可。要认真实施省委教育工委即将出台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中层干部培训工作的意见》,切实履行中层干部教育培训的主体职责,科学制订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配备足额的专项经费,拓展党校的干部培训功能。挖掘校内培训资源,利用专题讲座、报告会、主题教育活动、暑期中层干部读书会等形式,加强中层干部日常教育培训;注重发挥教务、科研、学生等各业务处室的优势和作用,重点加强各条业务线上干部的业务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