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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发[2010]46号
【颁布时间】 2010-06-14
【实施时间】 2010-06-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7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厅级),为卫生厅管理的行政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药品、医疗器械等技术审评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
  
  (三)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给卫生厅。
  
  (四)将卫生厅餐饮服务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以下简称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消费环节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订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三)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化妆品的审核工作。
  
  (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五)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国家和行业医疗器械产品标准、保健食品市场准入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六)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质量标准和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起草地方性习用药材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医院制剂规范并监督实施,监管中药材专业市场。
  
  (七)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
  
  (八)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依法审查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九)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培训、注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十)指导市(州)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三)承办省政府及卫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对外交流合作处)。
  
  承担机关日常政务,负责会议组织、统计、文秘、机要、档案、安全保卫、信访、保密、史志和行政后勤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绩效考核管理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和应急管理的组织协调;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局机关外事工作,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参与起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有关备案工作;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消费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审批工作。
  
  (三)食品安全监管处。
  
  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组织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
  
  (四)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有关管理规范,监督国家有关标准的执行,制订本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的监测与评价工作,制定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信息的分析、预测及发布办法并定期向社会发布;负责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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