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 为做好2010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我们研究起草了《2010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现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和安排好本地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全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二日 2010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 2010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发展这两条主线,继续深入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启动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政策措施,加强基础管理,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在服务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工作目标是:重点依托技工院校、有条件的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运用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全年开展各类培训1500万人次,其中,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900万人次(其中,劳动预备制定向培训150万人次,新录用农民工岗位培训450万人次,中短期订单式培训300万人次);再就业培训500万人次,创业培训100万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训后半年内就业率达到60%以上,创业成功率达到50%以上。技工院校招生规模达到150万人,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6%以上。新增技师、高级技师38.5万人。 一、继续深入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效。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进一步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进一步突出培训重点,落实培训补贴资金,规范各类培训活动,发挥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效。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实施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工程。根据促进就业的实际需要和就业工作中的突出矛盾,重点对企业新录用农民工和困难企业在岗职工开展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不断提升企业职工特别是新录用农民工的就业技能,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二是实施青年技能就业技能成才培训工程。根据产业结构升级、加快城镇化进程和促进青年就业及成才的需要,重点对城乡不能继续升学的"两后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加快培养后备技能人才,同时,依托技工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建设一批公共就业技能培训基地,为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以及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等提供公共服务平台。三是继续推进创业培训。围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和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完善创业培训体系,重点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农村劳动者等群体开展创业培训,积极推进创业实训,同时,指导各地规范创业培训机构认定、师资选拔等工作,做好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的衔接,提高创业成功率和经营稳定率。四是落实培训补贴资金。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就业专项资金中,明确用于职业培训补贴的比例,并进一步完善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合理确定培训补贴标准,加强对培训补贴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五是加强工作调度和监督检查。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指导各地及时分解各项培训任务,落实资金保障,并按季度进行工作调度,督促各地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8号)要求,规范各类职业培训工作。二、三季度,对各地政策落实和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管,规范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和教学管理,并组织开展民办培训机构检查活动,指导、督促民办培训机构诚信办学、规范发展。 二、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共同制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和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明确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项目。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在充分发挥现有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作用的基础上,主要依托技师学院和大型企业集团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突出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内容、培养方式及培养效果等方面的示范性,不断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主要依托高级技校、技师学院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突出实训装备的高标准、实训水平的先进性和实训服务的公益性,搭建面向全社会提供高技能实训和鉴定等服务的公共平台。二是实施"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主要选择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产业和大型骨干企业,建立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为高技能人才开展技术研修、技术攻关、技术技能创新和带徒传技等活动创造条件,推动技能大师实践经验及技术技能创新成果加速传承和推广。三是完善高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在继续做好社会化鉴定和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研究企业技能评价的基本要素,完善贴近生产实际的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模式,畅通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四是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表彰奖励活动。紧密结合企业、院校的实际和需求,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2010年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开展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做好加入世界职业技能竞赛组织的相关工作,为组织我国优秀选手参加国际竞赛创造条件。组织开展第十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及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单位、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开展第二批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评选活动;做好2010年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的推荐选拔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