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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办医政发[2010]13号
【颁布时间】 2010-01-22
【实施时间】 2010-01-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28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重点任务,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落实基础护理,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经研究,我部决定于2010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现将《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有关情况及时报我部医政司。
  
  联 系 人:卫生部医政司 王曼莉、孟莉
  
  联系电话:010-68792733、68792208
  
  传真:010-68792513
  
  电子邮箱:yzshulichu@yahoo.com.cn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
  
  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经研究,我部决定,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活动),通过引导、示范、推广,夯实基础护理,全面提高医院临床护理工作水平。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和2010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进一步规范临床护理工作,切实加强基础护理,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二、活动目标
  
  利用2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开展以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为目标的“示范工程”活动,到2010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创建100所“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300个“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和600名“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通过2010年的工作,以点带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于2011年进一步推广。
  
  “示范工程”活动的目标是:
  
  (一)患者满意。
  
  临床护理工作直接服务于患者,通过护士为患者提供主动、优质的护理服务,强化基础护理,使患者感受到护理服务的改善,感受到广大护士以爱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服务于患者的职业文化,感受到护理行业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二)社会满意。
  
  通过加强临床护理工作,夯实基础护理服务,在全社会树立医疗卫生行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三)政府满意。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战略部署,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工程,通过提高人民群众对护理服务的满意度,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惠民、利民的总体目标。
  
  三、活动范围及主题
  
  全国各级各类医院,重点是公立医院。
  
  活动主题:“夯实基础护理,提供满意服务”。
  
  四、活动原则
  
  (一)“示范工程”活动与“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相结合。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按照本方案有关要求,加大基础护理所占比重,组织开展辖区内“示范工程”活动。
  
  (二)医院自查、行政督导和社会评价相结合。
  
  医院对临床护理服务薄弱环节进行自查,对照本方案有关要求认真加以落实。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医院实施活动和自查基础上,对辖区内医院进行检查指导。卫生部适时对各省(区、市)“示范工程”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暗访,通过设立公开电话、电子信箱等,广泛收集社会意见,引入患者和社会参与评价的机制。
  
  (三)当前任务与长远建设相结合。
  
  在2010年“示范工程”活动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探索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医院护理管理制度,建立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护理工作水平。
  
  五、重点内容
  
  各级各类医院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和《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的要求,切实加强护理管理,规范护理服务,落实护理工作,夯实基础护理。重点做好以下16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1.建立健全临床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和临床护理服务规范、标准。
  
  2.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各级各类护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规范临床护理执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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