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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4.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宣传工作,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知晓率达到90%以上。 5 走访有关人员、发放调查问卷: 在抽取的8个机构中对所有的医务人员发放调查表,知晓率不足90%的,每降低5百分点,扣1分。 15.接受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的患者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 走访有关人员、发放调查问卷: 在4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各随机选择10名患者,在4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中个随机抽取5名患者,发放调查表,满意度不足85%的,每降低5百分点,扣1分。 总分值 100 总得分 备注: 上述各项“考核标准”的“检查方法”中涉及到实地察看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考核医务人员,询问患者或群众等,均在统一随机抽取的4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4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进行。 附件2: 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考核情况汇总表 省份 应考核县(市、区)数 实际考核县(市、区)数 每个县(市、区)平均得分 乡镇卫生院总数 村卫生室总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 社区卫生服务站数 成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领导小组,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组织管理、督导评估的项目县(市、区)数 卫生局把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列入卫生局工作目标,进行年度考核,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的项目县(市、区)数 建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的项目县(市、区)数 其中 设在县中医医院的基地数 具备理论教学与临床实践的条件的基地数 成立专家指导组,开展技术咨询与业务指导的基地数 保证至少8名相对固定的县级师资开展推广培训工作的基地数 卫生局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县级师资以及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参加培训人员的积极性的项目县(市、区)数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制定鼓励卫生技术人员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以及鼓励参合农民选择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政策措施的项目县(市、区)数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制定鼓励卫生技术人员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以及鼓励社区居民选择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政策措施的项目县(市、区)数 为辖区内所有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的设施设备的项目县(市、区)数 按照要求做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人培训30天,培训不少于10项适宜技术;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人培训20天,培训不少于4项适宜技术的项目县(市、区)数 做到中医人员与西医人员分类培训的项目县(市、区)数 其中 做到《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册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西医人员人手一册的项目县(市、区)数 以《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册为主要内容对西医人员现场考核合格率 做到《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二册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人员人手一册的项目县(市、区)数 以《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二册为主要内容对中医人员现场考核合格率 对参加培训人员实行考勤制的项目县(市、区)数 其中 每个项目县(市、区)平均出勤率 % 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核的项目县(市、区)数 其中 每个项目县(市、区)考核平均合格率 在规定培训时间内考核不合格者组织再培训的项目县(市、区)数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的规定分阶段发放补助,补助经费要求专款专用,发放要求及时、足额、到位的项目县(市、区)数 能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的乡镇卫生院数 其中 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数量 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10种的乡镇卫生院数 能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村卫生室数 其中 平均每个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数量 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4种的村卫生室数 能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 其中 平均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数量 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10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