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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教体艺函[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07
【实施时间】 2010-01-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0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团委,包头市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规定,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决定于2011年7月16日至21日在包头市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
  
  本届中学生运动会由包头市人民政府承办,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协办。运动会设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毽球共9个比赛项目,同时举办科学论文报告会等活动。
  
  希望各地教育、体育、共青团等部门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以育人为宗旨,突出学校特点,做好参加中学生运动会的组队、集训和科学论文报告会的论文撰写等各项工作,共同把本届中学生运动会办好。
  
  有关第十一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科学论文报告会的参加办法由教育部另文通知。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
  
  二○一○年一月七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
  
  二、承办单位
  
  包头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四、运动会日期、地点
  
  2011年 7月 16 日至21 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举行
  
  五、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六、比赛分组及设项
  
  (一)分组:甲组、乙组
  
  (二)项目:
  
  1.甲组: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毽球共九项。
  
  2.乙组:游泳、乒乓球两项。
  
  七、竞赛项目
  
  (一)田径
  
  1.男子组(共18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5000米竞走、110米栏(栏高1.0米、栏间距8.9米)、400米栏(栏高0.914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千克)、铁饼(1.5千克)、标枪(700克)、七项全能(110米栏、跳高、标枪、400米、跳远、铁饼、1500米)。
  
  2.女子组(共18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3000米竞走、100米栏(栏高0.84米、栏间距8.5米)、400米栏(栏高0.762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千克)、铁饼(1千克)、标枪(600克)、五项全能(100米栏、跳高、铅球、跳远、800米)。
  
  (二)游泳
  
  甲组:男子、女子组各13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乙组:男子、女子组各11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
  
  (三)篮球、排球、足球分设男子组、女子组。
  
  (四)乒乓球
  
  设甲、乙组:
  
  1.男子、女子甲组(7项):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2.男子、女子乙组(5项):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五)武术(男子组、女子组各8项)
  
  1.男子、女子拳术类项目:太极拳、南拳、长拳;
  
  2.男子、女子短器械项目(不含太极类):刀术、剑术;
  
  3.男子、女子长器械项目(不含太极类):枪术、棍术;
  
  4.男子、女子对练项目。
  
  (六)健美操(6项)
  
  团体赛、男子单人操、 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性别不限)、六人操(性别不限);
  
  (七)毽球(7项)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双人、女子双人、混合双人;男子单人、女子单人;
  
  八、参赛报名规定
  
  (一)田径: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4人,运动员25人(其中男、女运动员各不得超过15人)。
  
  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参加全能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只能兼报接力;每项限报3人。
  
  (二)游泳: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运动员18人,其中甲组可报运动员共10人,男、女运动员各不得超过6人;乙组可报运动员共8人,男、女运动员各不得超过5人。运动员每人限报两项,甲组运动员可兼报接力。每项限报3人。
  
  (三)篮球、排球: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4人(到赛区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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