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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字号】 人社部发[2010]22号
【颁布时间】 2010-01-01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2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十九)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供的公共服务,要借助有关政府网站,建设基于互联网的网上服务系统,提供网上办事、网上信息查询服务,提高公共服务效率。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完善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功能,逐步将各项公共服务纳入群众咨询范围。
  
  (二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按照全国统一的标准、规范和管理要求,整合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各项公共服务功能,加快发行和应用社会保障卡,早日实现全国"一卡通",努力做到为各类服务对象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
  
  六、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一)明确工作责任。省、地市和县三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都要高度重视本地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和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十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抓紧制定推进方案和实施办法,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特别是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帮助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十三)加强分类指导和检查评估。要加强对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分类指导。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要优先发展,加快建设进度;其他地区要因地制宜,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基本的服务功能。要对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新情况,研究解决新问题,确保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为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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