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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T+10日或之前 (1)保荐机构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领取股票上市通知书; (2)保荐机构联系指定媒体披露上市公告书; (3)发行人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领取股票上市初费交款通知,交纳上市初费。 4.L-5日至L-1日(L日为上市日,下同) (1)披露上市公告书(创业板发行人还需要同时披露上市公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2)上市公告书、公司章程、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法律意见书、上市保荐书等于上市公告书见报当日在巨潮网站披露; (3)保荐机构和公司做好上市准备。 5.L日(股票上市日) 按时参加上市仪式。 (二)上市仪式指南 主持:深交所领导 议程(参考议程): (1)公司及参加上市仪式的其它人员于上市当日8:45到本所; (2)来宾签到并佩戴胸花; (3)9:00,上市仪式开始,领导与来宾入场; (4)9:00-9:05,主持人介绍来宾; (5)9:05-9:22,领导讲话(公司、券商、政府、交易所等,每位讲话时间不超过5分钟); (6)9:22-9:24,深交所领导向公司董事长赠送开市敲钟锤; (7)9:25,在大屏幕的提示下,公司领导敲响开市钟; (8)9:30,上市仪式结束。 四、申请文件 公司在发行上市过程中向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报送的书面文件,如无特别说明,只需一份,公司应同时通过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业务专区报送电子文件,其中签字盖章页应以扫描方式制作成电子文件的一部分一并报送。公司在发行申请获得证监会核准后,即可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申请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业务专区数字证书,并开通网上业务专区。业务专区办理指南请在本指南所附链接下载。请公司务必在报送发行申请文件之前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办理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业务专区的开通事宜(注:中小企业板发行人和创业板发行人分别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和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办理数字证书领取和业务专区开通事宜,并注意办理时间不晚于T-3日。)。 (一)股票发行申请文件 1.股票发行申请(公司和主承销商盖章); 2.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核准批文(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核对后退还公司); 3.证券简称及代码申请书(经办人签字,公司盖章); 4.发行上市期间报送文件的相关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新股发行上市期间报送的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一致、报送申请文件中的发行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备案文件与在证监会最后定稿的文件一致,以及对外披露的公告与经交易所审核的公告一致(公司、主承销商盖章); 5.股票发行基本情况表(主承销商盖章,请在本指南所附链接下载电子表格,并请不要调整文件格式); 6.行业分类情况表(主承销商盖章); 7.主承销商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主承销商授权委托书(需主承销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及主承销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主承销商盖章,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公司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授权委托书(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公司盖章,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股票上市申请文件 1.上市报告书(即为上市申请书,公司盖章); 2.申请上市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复印件,加盖董事会公章);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书及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承诺(公司盖章); 4.公司章程(草案,公司盖章); 5.依法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相关电子文件不需要通过业务专区上传); 6.公司拟聘任或已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资料。发行人已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在提供以下材料的同时应提供董事会聘任书,公司拟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应同时提供包括被推荐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任职资格的说明、董事会推荐书: (1)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需公司盖章); (2)联系方式,至少应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董事会秘书应当保证本所可以随时与其联系; (3)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如有,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相关电子文件不需要通过业务专区上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