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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盐城市政府
【发文字号】 盐政发[2010]35号
【颁布时间】 2010-01-31
【实施时间】 2010-01-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4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物流业发展振兴规划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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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现代物流业是新型服务业,涉及面广。要加强对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组织和协调,在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全市现代物流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各地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加强对地方现代物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协调。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贯彻落实好现有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财政、土地、税收、收费、融资和交通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在符合国家和省用地政策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市级以上重点物流项目用地,对全市重点物流企业的税收进行适当减免。对列入规划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鼓励其通过银行贷款、股票上市、发行债券、增资扩股、企业兼并、中外合资等途径筹集建设资金。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对涉及区域性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市、县政府可根据项目情况和财力状况适当安排预算内建设投资,以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或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要研究制定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通行便利措施,确保物流配送车辆通行。
  
  (三)制订落实专项规划。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制订专项规划,积极引导和推动重点领域和区域物流业的发展。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粮食、农产品冷链、物流园区、应急物流等专项规划,经贸部门会同供销社等有关部门制订商贸物流专项规划,质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物流标准专项规划。物流业发展的重点地区,也要制订本地区物流业规划,指导本地区物流业的发展。
  
  (四)完善物流统计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物流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物流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认真贯彻实施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积极推动物流统计工作,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和力量,促进物流业统计信息交流,建立健全共享机制,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加快物流人才培养。要采取多种形式,发展多层次教育体系和在职人员培训体系,加快物流人才的培养。利用社会资源,鼓励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合作,强化职业技能教育,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开展物流领域的职业资质培训与认证工作。
  
  (六)发挥行业社团组织的作用。物流业社团组织应履行行业服务、自律、协调的职能,发挥在物流规划制订、政策建议、规范市场行为、统计与信息、技术合作、人才培训、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中介作用,成为政府与企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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