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京政发[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1-29
【实施时间】 2010-0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5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物流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物流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九日

  
  
北京市物流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

  
  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业、仓储业、货代业和信息业等的复合型服务产业,是首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转、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增强产业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促进本市物流业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本实施方案与本市“十二五”期间物流业发展规划相衔接,侧重于近3年的目标与任务。
  
  一、发展现状
  
  本市物流资源丰富,区位条件优越,是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进入21世纪以来,全市物流业总体规模快速扩张、基础设施日益完善、空间布局不断优化、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已基本形成了公路、铁路、航空互为补充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和“三环、五带、多中心”的发展空间布局,物流业务网络辐射全国。
  
  (一)总体规模快速扩张。
  
  2008年,全市社会物流总额达4.1万亿元,近3年年均增长27%;从业人员45.1万人,占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6.2%,占全市从业人员的4.5%。
  
  (二)基础设施日益完善。
  
  2006至2008年,本市物流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900.5亿元,年均增长27%。截至2008年底,全市公路总里程达2034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总里程达777公里;铁路运营里程达956公里,电气化线路营业里程达339公里;首都机场通航国家达88个,通航城市187个,货邮吞吐量近137万吨。
  
  (三)空间布局不断优化。
  
  按照《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物流业发展规划》(京发改〔2007〕377号)要求,本市加快顺义空港、通州马驹桥等物流基地以及一批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的规划与建设,初步构建了以物流基地为支撑,专业物流为特色的多层次、专业化、规模化节点布局,形成了与交通干线有效衔接的物流网络。
  
  (四)发展水平显著提高。
  
  2008年,全市共有限额以上专业化物流企业733家,业务涵盖“海、陆、空”各个领域。在2008年度中国物流百强企业中,前4名均设在北京,前50名中有10家设在北京。“总部+物流”、“展示交易+物流”、“电子商务+物流”等新模式日益成形,现代物流已成为推动本市物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五)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2007年,本市首次发布实施了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确定了“十一五”时期全市物流业发展目标和各项保障措施。2009年,国务院《通知》明确将本市列入21个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为本市物流业的振兴发展带来了新机遇。
  
  尽管近几年本市物流业取得了较好的发展,但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物流基地引导物流资源聚集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二是以承担社会化物流为主的第三方物流所占比例较低;三是部分物流企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较低,市场竞争力不强;四是促进物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尚待完善。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振兴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为契机,以服务“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为基本立足点,加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进一步优化物流业发展环境,大力发展城市物流配送,积极拓展区域物流,着力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提升物流业的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构建符合首都城市功能要求的现代物流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加强规划指导,着眼长远发展。结合首都发展要求,针对物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做好物流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大型物流项目建设,完善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物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完善物流体系,实现协调发展。进一步明确各物流基地、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的发展方向和规模,努力实现差异化定位、错位发展。加快物流基地、物流中心的建设,调整城区内传统仓储物流设施布局和功能,形成布局合理、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物流节点空间格局。着力培育发展专业化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和城市的正常运行。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