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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1.积极推进林业改革与发展。健全林业支持保护体系,建立现代林业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林权配套改革。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林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引导扶持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林业专业协会建设。建立健全林木采伐管理、林业支持保护、林业金融支撑和林权流转制度。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办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和评估师制度。开展森林保险试点。扶持林业产业发展,加快发展森林旅游业。加快彰武县、台安县林产品工业园区建设。 22.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继续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任务,开展其他公益性债务清理化解试点,防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制定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管理办法。认真总结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经验,全面推广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加大财政奖补国度,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省财政安排资金4000万元,支持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加强基层社建设,强化县联合社服务功能。深化农垦体制改革,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对农工负担监管工作。设立农村改革试验区。 23.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制度创新。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6000万元,重点支持100个省级中心镇规划编制和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支持全省行政村规划编制和村屯基础设施建设。以沈阳经济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为契机,深化全省城乡户籍管理改革。逐步建立农民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通过企业自建、租赁、园区建设、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分配等方式,将有固定工作岗位、长期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住房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年度土地利用计划10%以上用于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积极推动盘锦、本溪市开展好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县域经济管理权限,采取依法下放、委托、授权方式,加强县级政府行政管理职能。 24.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强力推进农业农村对外开放,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务求实效。省继续安排县区政府招商引资大项目以奖代补资金,引导省外资金、项目投向农业和农村。加强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扩大外资利用规模,加大关键技术引进力度。拓展境外农业资源和农产品市场平台,促进我省良种、优势农业技术、设备和农产品“走出去”。对出口农产品实行直通式报检,推行分类、分级管理。加大扶优扶强力度,对信誉好、管理好的出口企业,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和方便措施。推进出口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扩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覆盖面和地理标志申报工作,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志使用的管理。强化注册登记、备案等管理制度,帮助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自检自控能力。加大推荐出口农产品企业国外卫生注册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力度,增强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 25.加强和改进农村党的建设。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扩大农村基层党组织覆盖面,推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经济组织、产业链、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点建立党组织做法。以配强班子、提高能力、改进作风为重点,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实施新农村建设“领头雁”工程,以村“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切实推进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共青团、妇联和民兵组织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按照“一好双强”和群众公认的标准,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全面落实“定权责立规范,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政策,推进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工作。继续做好选聘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完善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建立稳定规范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管理。抓好“百千万”农民党员致富骨干培养计划的实施。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完善农村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切实加强农民工中党的工作。不断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和“设岗定责、服务群众、建设新农村”等活动。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