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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成都市政府
【发文字号】 成办发[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1-27
【实施时间】 2010-01-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9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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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加强立法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要求,继续加强改善民生、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立法,为各项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支撑。
  
  (二)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进一步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式方法,完善政府立法工作程序。积极开展立法课题研究,增强政府立法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完善立法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制度、立法听证制度。选择1-2件政府规章进行听证。
  
  (三)完善政府立法后评估制度。继续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布施行后,制定机关、实施机关要及时收集分析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选择2件政府规章进行评估。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成都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建立规范性文件网上查询系统,构建规范性文件查询、监督和有效期预警体系。
  
  (五)继续开展规章、重要规范性文件英译工作。继续组织有关科研机构将政府规章及重要规范性文件翻译成英文参考文本,提高翻译质量,提升我市对外开放水平。
  
  五、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水平
  
  (一)开展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制定《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实施方案》,确定3-5个市级执法部门为示范单位,推动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各区(市)县要确定3个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示范活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示范单位的综合指导,定期开展总结交流,为全面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提供经验。
  
  (二)深化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制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专门规章,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和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明确从轻、从重、加重的行政处罚情形,并予以公布,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三)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事项、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扩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领域,在有条件的区(市)县逐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加强共性问题研究,及时研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四)认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深入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案卷评查等各项制度,量化标准和考评办法。在2010年内,市和区(市)县分别组织开展1次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分别组织1次系统内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率不低于本部门上年度案卷总数的20%。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
  
  (五)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完善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
  
  六、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及时化解行政争议
  
  (一)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严格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凡是符合受理范围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都要依法受理和办理。
  
  (二)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改进行政复议受理方式,完善网上受理行政复议制度,进一步拓宽和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加大行政复议人员学习培训力度,提高行政复议能力水平。
  
  (三)加强行政复议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标准化办案制度,制定《成都市行政复议工作纪律规定》,规范行政复议行为。
  
  (四)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继续加强复议机构与法院行政审判机构联系,完善与行政诉讼协调对接机制,继续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高度重视司法监督,严格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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