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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完善社会自治功能,健全矛盾防范和化解机制 (一)推进基层自治。扩大基层自治范围,完善基层治理机制,提高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创新基层自我服务体系和矛盾自我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 (二)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规范和管理。规范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的关系,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清理规范中介组织,建立健全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机制。 (三)扎实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按照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调解规章制度,完善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力度,妥善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和纠纷。加强行政调解人员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培训,提高行政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依法做好信访工作。 八、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一)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各区(市)县政府年终要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本地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市政府各部门要向市政府报告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二)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按照《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试行)》、《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指标细则(试行)》和《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办法(试行)》要求,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加大依法行政考核力度。 (三)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将法制机构建设作为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完善机构设置、充实人员配备,以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好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 (四)加强法制机构的联系和沟通。建立健全市和区(市)县政府、市级部门法制机构定期联系机制,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总结推广依法行政的成功经验,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顺利开展。 (五)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宣传。继续抓好以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为重点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