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三)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 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是教育“创强”后增创教育发展新优势的战略机遇。各区、县级市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以《广东省县域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案》为目标,在更高的起点上谋划教育的新发展。2010年,我市将根据实际,建立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预审制度,按照省规定的指标体系,在教育思想、办学理念、培养模式、教育装备、教育管理、教育交流等方面加快教育现代化的建设,促进广州教育整体水平的再提升、再发展。 (四)深化教育领域改革。 一是健全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促进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健全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二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稳步推进行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及工资待遇改革等工作。加快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教师待遇“两相当”。三是改革民办教育管理体制。认真对照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执法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加强整改,探索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评估监督”民办教育管理机制,通过建立委托授权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为民办教育协会承接政府事务性管理、专业服务创造条件。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民办学校年检制度。 (五)加强教育合作交流。 在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下,落实广佛肇教育合作协议的各项政策,在教育领域与佛山市、肇庆市开展广泛的合作交流,促进广佛肇教育资源的优化共享。推进广佛肇教育信息化合作,实现广佛教育城域网互联共享。加强职业教育合作,积极推进广佛肇三市职业教育优势互补,合作办学,中职学校招生不受地域限制,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相互开放,高职院校互招中职学生。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香港耀华教育项目”建设。 二、以均衡发展为重点,着力促进教育公平 (一)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 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第一要务,我们要高度重视,大力推进。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对完成规范化学校建设的区、县级市进行终期督导验收。教育强区(市)、教育强镇的复评和申报“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等工作要以完成规范化学校建设作为前提条件。 (二)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 2010年,是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任务最艰巨、最困难的一年。必须健全工作机制,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工程实施排忧解难,防止学校出现新的债务。落实校舍安全工程的各项减免优惠政策。推进校舍安全工程要与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范化学校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成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督查组,开展对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行实地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建立校舍安全工程质量与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防止孳生腐败。 (三)积极实施“百校扶百校”行动计划。 认真落实《广州市“百校扶百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在办学理念、教育管理、队伍建设、教育教学、学生发展、校园文化等方面搭建帮扶平台,重点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各支援区按照“一帮一、全方位、可持续、同发展”的模式,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机制,选派特级教师和名教师定期到对口帮扶区域的学校指导教学工作,共同开展教学研究和课题研究,实现区域教育资源共享。支援学校要本着“实事求是、因校制宜、尽心尽力、行为有效”的原则,切实帮助对口学校提高整体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受援区和学校要紧抓这一重要契机,借鉴支援区和学校的先进理念和方式方法,在外力的催化和推动下,进一步增强自主发展的动力和积极性,走自己的特色之路。 (四)完成基本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的年度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基本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实施方案》,合理划分小学招生地段,公办初中招生不与学生评价挂钩(特长生除外),逐渐取消推荐生制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选拔学生,严禁捐资助学与学位挂钩。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实行常态编班,严禁以各种名义设重点班、实验班等,严格控制教学班额。签订关于基本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责任状,建立义务教育“择校”问题专项督查制度,会同市纠风、监察、财政等部门,开展对各区、县级市义务教育“择校”情况专项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