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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发文字号】 京绿造发[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1-26
【实施时间】 2010-01-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1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造林营林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2010年是加快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重要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各项造林营林工程建设“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全市造林营林工作要按照“坚持科学发展,实施精品工程,建设生态园林、科技园林、人文园林”的发展思路,全面推进各项营造林工程项目建设,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覆盖率;开展森林健康经营,提高森林质量水平,增强森林碳汇等多种功能效益,积极推进首都园林绿化由点线提升向全面改善升级、常规绿化向景观美化升级、生态功能向休闲服务升级、外延建设向经营管理升级,全面提升生态系统的“生态、景观、休闲、文化”四大服务功能,推进首都园林绿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做好2010年本市造林营林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目标和任务
  
  2010年营造林工作以实施国家、市级绿化工程建设为重点,全年计划完成造林绿化面积16万亩,低效林改造10万亩,中幼林抚育30万亩,使全市林木绿化率净增0.5个百分点,实现到“十一五”末达53%的规划目标。
  
  (一)实施绿化隔离地区绿化建设面积4.6万亩,新建郊野公园10处。
  
  1.城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郊野公园10处,面积1万亩。通过调整林木结构,丰富绿地功能,增加必要的基础设施,让市民直接享受绿化成果,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工程涉及朝阳、海淀、丰台、大兴、昌平5个区。各区建设郊野公园的具体面积,以市发展改革委、市园林绿化局批复的实施方案为准。
  
  2.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绿化3.6万亩,实现到2010年底新增绿化面积163平方公里的规划目标。其中直接利用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绿化建设政策实施的绿化面积18649亩;利用滨河森林公园、重点通道绿化等工程实施绿化的面积17351亩。工程涉及朝阳、海淀、丰台等9个区。各区县计划任务详见附件1。
  
  (二)实施国家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太行山绿化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1.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全面完成2008年中央扩大内需人工造林补植补造任务15万亩。其中:新增人工造林0.68万亩,补植补造14.32万亩(与郊野公园、滨河森林公园等工程捆绑实施补植补造3.02万亩,新增补植补造11.3万亩)。各区县计划任务详见附件2。
  
  2.太行山绿化工程。全面完成2008年中央扩大内需人工造林补植补造工程10万亩。其中:新增人工造林4.32万亩,补植补造5.68万亩(与郊野公园、滨河森林公园等工程捆绑实施补植补造0.98万亩,新增补植补造4.7万亩);2010年国家、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人工造林0.4万亩。各区县计划任务详见附件3。
  
  3.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完成荒山造林绿化1.5万亩,封山育林40万亩,爆破整地造林工程1万亩。工程涉及顺义、平谷、怀柔等8个区县。各区县计划任务详见附件4。
  
  (三)实施绿色通道建设工程371.12公里。
  
  1.实施重点绿色通道建设工程71.12公里,绿化面积14508亩。其中:京承高速(三期)绿化长度62.7公里,绿化面积13500亩;京山铁路(二期),绿化长度8.42公里,绿化面积1008亩。重点绿色通道绿化建设的具体规模、面积,以市发展改革委、市园林绿化局批复的实施方案为准。
  
  2.实施公路河道绿化工程300公里。工程涉及大兴、怀柔、房山等11个区县,工程建设资金已由市财政直接转移支付各区县。各区县计划任务详见附件5。
  
  (四)实施彩叶树种造林工程2万亩。工程建设坚持集中连片、形成规模、突出景观的原则,重点安排在风景名胜区、旅游观光区、重点通道周边地区,营建多树种、多色彩、多层次的彩色景观林。工程涉及平谷、怀柔、延庆等10个区县。工程建设资金已由市财政直接转移支付各区县。各区县计划任务详见附件6。
  
  (五)实施关停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2.23万亩。工程建设主要是对关停废弃的非煤矿山进行生态植被恢复,重建生态系统,改善生态环境。工程涉及平谷、怀柔、密云、延庆等8个区县。各区县计划任务详见附件7。
  
  (六)实施困难地造林工程5万亩。工程建设主要是对山区立地条件差的困难造林地实施造林绿化。其中:房山区3万亩,门头沟区2万亩。
  
  (七)实施山区低质低效生态公益林改造工程10万亩。主要是对风景名胜区、前山脸地区、重点通道周边的低质低效林进行更新改造,调整林木结构,提升林分质量,提高生态景观功能。工程涉及房山、门头沟、昌平、延庆等七个山区县。各区县计划任务详见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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