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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室(假日办[2010]2号文件)要求,为了确保2010年春节旅游黄金周预报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预报和统计工作 (一)预报统计的时间安排 2月6日至2月12日连续开展黄金周预报工作。按照《黄金周旅游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请华东民航管理局、上海铁路局、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按指定的部分宾馆和旅行社填报)于2月6日至2月12日(黄金周前7天至前1天)每天14时前,填报旅假日综2表。 2月11日请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将辖区内所有旅行社2月13日至2月19日的外联(组团)及接待汇总情况分别填报于旅假日综5表,于15时前上报。 2月16日(初三),请华东民航管理局、上海铁路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指定的部分宾馆、所有景点)、各指定景点(包括东方明珠、野生动物园、世纪公园,下同)于当日下午15时前,将2月13日(年三十)至2月16日(初三)四天按每家单位的汇总情况填报于旅假日综5表(宾馆)、旅假日综4表(各交通部门)、旅假日综3表(各景点)。 2月19日(初六),请市商委、华东民航管理局、上海铁路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指定宾馆、所有景点)、各指定景点于当日15时前,将2月13日至2月19日(年三十至初六)按每家单位分列的7天汇总情况(初六报当天预计情况)填报于旅假日综5表(商委、宾馆)、旅假日综4表(各交通部门)、旅假日综3表(各景点)。 (二)信息资料的报送方式 2010年春节黄金周预报统计信息继续实行网上填报,要求各填报单位通过点击http://www.shlytj.gov.cn进行填报递交。为了避免网上填报的错误和网络故障,请填报单位在完成网上递交的同时,将报表传真至市假日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预报中心。 联系人:王祖光、唐寸晖 联系电话:(2月12日前)23115536、23115537 (2月13日至19日)64391818*2410、*2408、*2412 传真号码:(2月12日前)63367009 (2月13日至19日)64810905、64391548 二、关于动态情况的报送工作 (一)请市假日办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于2月3日14:00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春节黄金周假日旅游准备工作情况、市场检查管理情况; (二)请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汇总辖区内假日旅游总体情况,并于2月3日14:00前将本辖区旅游市场特点、节庆活动、宾馆、旅行社特色产品及相关旅游信息报送至市假日办。 (三)2月13日至19日期间,要加强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送。请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每天下午14时前将辖区节庆活动及旅游景区(点)相关信息报送至市假日办。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对黄金周期间发生的重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 (四)请市假日办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结合本单位、辖区的实际情况于2月16日(初三)12:00前以书面形式汇总报送黄金周前四天(13-16日)主要情况总结;请于2月19日(初六)12:00前以书面形式汇总报送黄金周七天(13日-19日)主要情况总结;请于2月23日以书面形式报送春节黄金周情况总结。 以上有关假日期间各类动态情况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传真至市假日办。 联系人:李平 联系电话:(2月12日前)23115560 (2月13日至19日)64391818*2410、*2408、*2412 传真号码:(2月12日前)63367060 (2月13日至19日)64810905、64391548 三、关于建立假日值班制度 各单位假日旅游信息统计预报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在黄金周开始前15天到位,并请于2月3日前将统计人员值班表回执(附2)传真至市假日办统计预报中心(节前传真:63367009)。节前和节日期间实行值班制度,保证电话联络畅通,保证值班传真电话处于自动接受状态,确保顺利及时地开展信息统计和预报工作。请市假日办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填报黄金周值班表(附3)并于2月3日前传真至市假日办(节前传真:63367060)。 黄金周期间,市假日办总值班室电话:63367122;总值班室传真:63367101。 特此通知。 上海市假日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春节黄金周预报统计报表号、内容和上报时间一览表 表号 表名 报送单位 报达单位 统计范围 报送时间 旅假日综2表 黄金周旅游信息预报表 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铁路局、民航局 市假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