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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浙保监发[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1-26
【实施时间】 2010-01-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2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浙江保险业创业创新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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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丽水市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试点情况
  
  浙江是自然灾害多发省份,巨灾风险每年都给经济社会造成巨大的损失。针对这一情况,人保财险丽水市分公司推出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开辟了我省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业务发展先河。主要做法是,由地方政府安排预算全额出资,向保险公司投保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在保险有效期限内,由于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台风、泥石流等),直接或间接造成辖内居民死亡、残疾的,保险公司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一保险具有低保费、广覆盖的特点,充分体现了财政资金的普惠特点和放大效应。目前,丽水市的景宁畲族自治县和云和县政府已经启动此项保险计划,受益群体达到25万人。
  
  六、绍兴市保险创新投资公司试点情况
  
  保险资金具有总体规模大、投资周期长等优势,是基础设施、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投资者。2008年,平安养老绍兴中心支公司与政府部门开展合作,在系统内首次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推动平安信托投资公司与绍兴市政府推荐的优秀企业合资成立“绍兴平安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绍兴平安创投公司的主要工作是,协助市政府为当地重点国有及民营企业解决资金问题,并在此基础上为当地重点企业寻找稳健高回报的投资渠道和项目。该公司成立以来,陆续与有关商业银行开展合作,在绍兴市主动联系资金困难但具发展潜质的企业,为其提供短期融资贷款服务。目前,绍兴平安创投公司运作良好,首批获准投资的企业授信额度约为2亿元。
  
  上述保险创业创新项目具有惠民利民的共性,体现了保险辅助公共管理的功能和作用,具有较好的商业效益和社会效益。保险监管部门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研究在分类监管考评体系中给予试点机构适当加分。相关省级保险机构要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出台政策给予试点机构相应的激励和支持。保险行业协会、保险中介行业协会要加大协调力度,帮助试点机构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试点机构也要不断总结经验,真正把创业创新的试点工作打造成具有推广意义的亮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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