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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人社部函[2010]171号
【颁布时间】 2010-06-22
【实施时间】 2010-06-22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4843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粮食局关于评选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接上页]

  监察局纪检监察一室主任
  
  王永圣国家粮食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
  
  李涛国家粮食局人事司人事处主任科员
  
  附件2:
  
  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
  
  (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省 (市、自治区)
  
  推荐名额
  
  省 (市、自治区)
  
  推荐名额
  
  
  
  先进集体
  
  劳动模范
  
  (先进工作者)
  
  先进集体
  
  劳动模范
  
  (先进工作者)
  
  
  
  北京市
  
  1
  
  1
  
  广东省
  
  2
  
  3
  
  
  
  天津市
  
  1
  
  1
  
  广西壮族
  
  自治区
  
  2
  
  2
  
  
  
  河北省
  
  3
  
  7
  
  海南省
  
  1
  
  1
  
  
  
  山西省
  
  3
  
  4
  
  重庆市
  
  1
  
  1
  
  
  
  内蒙古
  
  自治区
  
  3
  
  3
  
  四川省
  
  6
  
  6
  
  
  
  辽宁省
  
  5
  
  6
  
  贵州省
  
  3
  
  2
  
  
  
  吉林省
  
  5
  
  8
  
  云南省
  
  1
  
  3
  
  
  
  黑龙江省
  
  5
  
  8
  
  西藏自治区
  
  1
  
  1
  
  
  
  上海市
  
  1
  
  2
  
  陕西省
  
  3
  
  3
  
  
  
  江苏省
  
  5
  
  6
  
  甘肃省
  
  1
  
  3
  
  
  
  浙江省
  
  1
  
  3
  
  青海省
  
  1
  
  2
  
  
  
  安徽省
  
  5
  
  7
  
  宁夏回族
  
  自治区
  
  1
  
  1
  
  
  
  福建省
  
  2
  
  2
  
  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
  
  1
  
  2
  
  
  
  江西省
  
  5
  
  6
  
  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
  
  1
  
  1
  
  
  
  山东省
  
  5
  
  9
  
  国家粮食局机关及直属、联系单位
  
  1
  
  1
  
  
  
  河南省
  
  6
  
  9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0
  
  1
  
  
  
  湖北省
  
  4
  
  8
  
  合计
  
  90
  
  130
  
  
  
  湖南省
  
  4
  
  7
  
  
  
  
  
  
  
  附件3:
  
  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
  
  推荐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表日期:年 月 日
  
  
  
  序号
  
  集体名称
  
  所在单位
  
  人员总数
  
  集体性质
  
  集体级别
  
  负责人姓名
  
  
  
  
  
  
  
  
  
  
  
  
  
  
  
  
  
  
  
  
  
  
  
  
  
  
  
  
  
  
  
  
  
  
  
  
  
  
  
  
  
  
  
  
  
  
  
  
  
  
  
  
  
  
  
  
  
  
  
  
  
  
  
  
  
  
  
  
  
  
  
  
  
  
  
  
  
  
  
  
  
  
  
  
  
  
  
  
  
  
  
  
  
  
  
  
  
  
  
  
  
  
  
  
  
  
  
  
  
  
  
  
  
  
  
  
  
  
  
  
  
  
  
  
  
  
  
  
  
  
  
  
  
  
  
  
  
  
  
  
  
  
  
  
  
  
  
  
  
  
  
  
  
  
  
  备注:集体性质填写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集体、民营、其它)企业等,没有行政级别的集体级别填“无”。
  
  附件4:
  
  全国粮食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推荐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职业资格)
  
  拟授予荣誉称号
  
  身份证号
  
  
  
  
  
  
  
  
  
  
  
  
  
  
  
  
  
  
  
  
  
  
  
  
  
  
  
  
  
  
  
  
  
  
  
  
  
  
  
  
  
  
  
  
  
  
  
  
  
  
  
  
  
  
  
  
  
  
  
  
  
  
  
  
  
  
  
  
  
  
  
  
  
  
  
  
  
  
  
  
  
  
  
  
  
  
  
  
  
  
  
  
  
  
  
  
  
  
  
  
  
  
  
  
  
  
  
  
  
  
  
  
  
  
  
  
  
  
  
  
  
  
  
  
  
  
  
  
  
  
  
  
  
  
  
  
  
  
  
  
  
  
  
  
  
  
  
  
  
  
  
  
  
  
  
  
  
  
  
  
  
  
  
  
  
  
  
  
  
  
  
  
  
  
  
  
  
  
  
  
  
  
  
  
  
  
  
  
  
  
  
  
  
  
  
  
  
  
  
  
  
  
  
  
  
  
  
  
  
  
  
  
  
  
  
  
  
  
  
  
  
  
  
  
  
  
  
  
  
  
  
  
  
  
  
  
  
  
  
  
  
  
  
  
  
  
  
  
  
  
  
  
  
  
  
  
  
  
  
  
  
  
  
  
  
  备注:拟授予荣誉称号,填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企业单位人员授予劳动模范称号,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
  
  附件5:
  
  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集体名称
  
  所在单位
  
  推荐单位
  
  填报时间:二○一○年 月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是推荐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用表;
  
  二、本表用钢笔或打印填写,字迹要求工整清晰,打印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集体名称、负责人姓名和职务等必须准确,集体没有行政级别的填“无”,所在单位名称填写全称,推荐单位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粮食局各单位;
  
  四、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惩是指曾获得的地市级以上奖惩;
  
  五、主要先进事迹要求重点突出,字数不超过2000字,可另行附页;
  
  六、推荐集体为企业的,同时上报征求意见表(二);
  
  七、此表上报一式5份,规格为A4纸。
  
  
  
  
  
  集 体 名 称
  
  
  
  
  
  负责人姓名
  
  
  
  职务
  
  
  
  
  
  集 体 级 别
  
  
  
  
  
  人员总数
  
  
  
  
  
  
  
  何 时 何 地
  
  受过何种奖惩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所在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日
  
  
  
  
  
  
  
  县级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盖章)
  
  年 月日年 月日
  
  
  
  
  
  
  
  地市级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
  
  粮食行政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盖章)
  
  年 月日 年 月日
  
  
  
  
  
  
  
  省级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盖章)
  
  年 月日年 月日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国家粮食局审批意见
  
  
  
  (盖章)(盖章)
  
  年 月日 年 月日
  
  
  
  附件6:
  
  全国粮食系统劳动模范
  
  (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姓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填报时间:二○一○年 月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是推荐全国粮食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用表;
  
  二、本表用钢笔或打印填写,字迹要求工整清晰,打印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填写内容必须准确,工作单位填写全称,职务职称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籍贯填写格式为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推荐单位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粮食局各单位;
  
  四、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惩是指曾获得的地市级以上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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