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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发[2010]55号
【颁布时间】 2010-06-24
【实施时间】 2010-06-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3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四川省委民族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四川省委民族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四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四川省委民族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四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四川省委民族工作委员会),简称省民委(省委民族工委)。四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既是主管全省民族事务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又是省委民族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中共四川省委民族工作委员会是省委主管民族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职责。
  
  (三)加强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的职责。
  
  (四)加强对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发展相关规划贯彻执行的督促检查职责。
  
  (五)加强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对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等相关领域的实施、衔接。
  
  (三)负责起草地方民族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定,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联系民族自治地方,指导、督查、协调民族工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四)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
  
  (五)负责拟订全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六)研究分析全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实施省委、省政府民族地区民生工程中的相关工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移民、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
  
  (七)负责组织指导全省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省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组织协调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
  
  (八)负责管理全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少数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少数民族题材文化作品(产品)进行审查。
  
  (九)负责组织协调全省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十)参与拟订全省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联系少数民族干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十一)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四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四川省委民族工作委员会)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以及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绩效管理等工作;承担联系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工作;承办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和少数民族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具体事宜;负责有关史志编纂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起草有关民族事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定;负责散杂居民族工作,协调处理城市民族关系;管理省散杂居民族发展资金;承办民族识别、民族成份管理、民族风俗习惯和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有关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
  
  (三)监督检查处。
  
  协调、指导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的贯彻执行并负责督促检查;拟订涉及少数民族的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提出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承担有关协调处理工作;参与民族地区维护稳定、反分裂斗争以及涉及行政区划、边界纠纷、资源权属等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承担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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