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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各典当行: 根据商务部关于年审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从本文下发之日起到2010年3月31日前开展2009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经商务部批准设立,领取了《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 二、年审内容 本次年审对典当行及分支机构遵守《典当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经营情况进行审查。包括典当行实际注资、出资人及出资情况、持续资本情况、典当行财务状况、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当票使用情况、典当行变更事项登记情况以及经营情况调查表等信息上报情况。重点审查典当行有无违规融资、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以及典当行股权、经营地址变更事项。同时了解典当行2010年是否按照商务部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衔接规定。 三、时间安排 2月20日前各典当行将年审材料报送当地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2月21日-3月20日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对典当行年审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应进行实地检查,并要求典当行提交相关资料。3月21日前将年审综合报告、典当行年审材料以及年审初审结论统一报送我委综合处;3月20日-3月31日,省经贸委对各设区市年审情况进行核查,通报年审结果,并上报国家商务部。 四、典当行应提交的年审材料 (一)典当行2009年度经营情况总结(包含变更事项、风险防范措施等相关情况); (二)《典当行年审报告书》(可从省经贸委网站或省典当行业协会网站上下载); (三)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鉴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合并报表); (四)典当行持有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不含封皮); (五)加盖典当行印章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六)加盖典当行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加盖典当行印章的公司章程及本年度有关修改章程的决议; (八)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典当行情况登记表 (九)典当行会计及信息报送人员名单、联系电话,会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复印件。 (十)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由设区市经贸委存档,一份由设区市经贸委统一报送我委。 五、工作要求 各典当行应认真、如实、按时做好年审材料准备和报送工作。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应依照《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年审办法》和我委对年审相关要求,认真核查,对每户典当行提出年审初审结论,初审结论应包括该典当行年审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日常经营有无违规记录,执行新会计制度情况,以及是否给予年审通过等内容。对建议B类通过或不通过年审的典当行应具体说明理由。审查中发现年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要求补正和说明。对有违规行为的典当行,应及时责令纠正,限期整改。同时,形成本地区年审综合报告,就本地区年审工作组织情况、当地典当业发展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作出报告。 联系人:王小兰 联系电话:0591-87822094(传真) 附件:2010年典当行年审报告书样式.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典当行年审报告书 ( 2009年度) 典当行名称: (盖章) 许可证编码: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制 典当经营许可证记载事项 事项 审批登记事项 年审时实际情况 批准文号 机构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股东及其出资情况 项目 年初时情况 年审时情况 变更时间及批准文号 序号 股东及其出资额 股东及其出资额 分支机构情况 许可证编码 名称 住所 营运资金数额 负责人 备注:如有变更,请注明变更事项、时间及批准文号 网络统计报表填报情况 项 目 填报情况 备注 《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 典当经营情况表 2009年一季度 1.已报2.未报3.不完整 2009年二季度 1.已报2.未报3.不完整 2009年三季度 1.已报2.未报3.不完整 2009年四季度 1.已报2.未报3.不完整 2009年年度报表 1.已报2.未报3.不完整 《福建省典当经营情况调查统计表》的表一、表二和表三 2009年一季度 1.已报2.未报3.不完整 2009年二季度 1.已报2.未报3.不完整 2009年三季度 1.已报2.未报3.不完整 2009年四季度 1.已报2.未报3.不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