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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辽阳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 辽阳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09〕48号)精神,设立辽阳市科学技术局,并挂辽阳市知识产权局牌子,正处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的职责 加强科技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与政策;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二)组织编制全市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研究科技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与优先领域,负责年度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措施;负责协调落实全市科技创新发展战略、重大政策措施以及重大科技创新任务。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管理市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设,推进全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六)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负责科技下乡与科技扶贫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八)负责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拟订优化科技人才资源配置、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及科技人才成长的相关政策。 (九)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全市各行业(产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指导专利信息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管理专利权转让和专利许可合同;规范专利广告市场;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 (十)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和政策,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宣传、信息、评估、统计管理等工作,指导科技第三产业发展。 (十一)拟订全市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与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市科技系统相关外事工作。 (十二)负责科技创新宏观战略研究,为全市科技发展提供科学依据;负责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组织编制产学研合作计划。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学技术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拟订工作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机构编制、人事、老干部、财务、国有资产、车辆、信访、接待、保密、安全保卫、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信息报送等机关日常工作。 (二)综合计划科 负责拟订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市级科技专项资金预算;提出年度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组织协调、编制并实施市级年度科技计划;拟订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编制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与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科技进步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工作,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全市科技统计分析常规管理工作。 (三)工业科技科 负责拟订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以高新技术提升传统产业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工业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计划;组织申报国家及省相关科技计划;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关科技工作;推动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申报工作;编制和审定工程技术、企业研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与计划;组织产业基地向省、国家申报重大科技项目;协调产业基地发展建设的有关事项;负责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组织编制产学研合作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