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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
【发文字号】 陕卫办发[2010]35号
【颁布时间】 2010-01-18
【实施时间】 2010-0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3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3.巩固发展新农合制度。认真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通知》,积极落实各级财政补助政策,做好农民个人缴费宣传,确保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进一步提高住院和门诊统筹报销比例。继续探索新农合市级统筹试点,规范单病种管理和诊次总额预付模式,扩大门诊统筹试点县至70个。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开展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检查,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加快推进全省新农合信息平台建设,启动第二批试点县。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和新农合运行与掌控监测,确保平稳运行。
  
  三、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服务功能和监督管理
  
  1.扩大社区卫生服务覆盖面。认真落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全省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95%以上。
  
  2.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安排机构建设改造任务45所。督促各地落实配套经费,完成房屋土建、设备配置和人员培训任务。
  
  3.规范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引导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将预防保健、妇幼卫生、残疾康复等职能逐步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开展社区卫生人员技术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完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标准和办法及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办法,发挥资金最大效益。全面完成为65岁以上城市老人免费健康体检和城市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工作。
  
  4. 完善运行保障机制。督促落实社区卫生人员编制和公共卫生补助经费。探索建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公立医院分工合作机制,完善双向转诊制度,推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与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开展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
  
  四、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1.加强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实施“疾控卫士”项目,加强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全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2.进一步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工作。继续实施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大力促进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全面推进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免费为适龄儿童接种免疫规划疫苗,以县为单位疫苗有效接种率达90%。全力推进“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加强对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的管理。继续做好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和医疗救治工作。进一步完善落实艾滋病、性病、结核病、乙型肝炎、出血热、麻风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政策措施,在重点地区、重点人群、流动人口中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治工作,加强对农民工防治职业病、艾滋病等的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职业卫生服务。继续开展地方病防治示范县经验推广,逐步建立和完善地方病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在农村和社区推进疾病防治措施的落实,努力实现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重心下移,防病关口前移。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和预警预报,积极预防和快速有效处置突发疫情。
  
  3.加强卫生应急管理。推进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体制、法制等“一案三制”工作。强化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各级卫生应急队伍及装备建设,做好设备配备和应急物资储备,开展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重点抓好甲型H1N1流感、鼠疫、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禽流感等重点疾病的防范应对和灾后卫生防病工作,建立疫情监测、分析、预报、预警机制。抓好应对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4. 规范妇幼保健服务。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增补叶酸、“降消”等项目。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严格《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
  
  5.继续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村镇活动。力争建成3-5个国家卫生县城、1个省级卫生城市、3-5个省级卫生县城,创建一批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和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五、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 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实施2009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人员培训项目。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农村和社区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工作重心下移。制定实施能力建设方案,重点加强乡级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改善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条件。继续开展卫生监督规范年活动,规范卫生监督队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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