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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
【发文字号】 陕卫办发[2010]35号
【颁布时间】 2010-01-18
【实施时间】 2010-0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3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八、认真做好卫生科教、干部保健工作
  
  实施2009年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人员培训项目,培训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及其他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1700名。完善全科医学教育培训网络建设,重点加强市级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和社区实习基地建设。开展全省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结业考试,举办省级全科医学师资培训班。继续面向陕南、陕北地区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举办副主任医师培训班和妇科、儿科主治医生培训班,积极开展乡村卫技人员、全科医学和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在厅直单位开展示范中心实验室建设。积极组织省科技计划项目和卫生部行业基金项目申报。做好2010年度省科技奖组织申报。加强对限制性技术和病原微生物监督管理、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保健基地建设,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做好干部健康体检、日常医疗服务和大型活动、重要会议医疗保障工作。
  
  九、统筹兼顾,做好各项卫生工作
  
  认真开展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按照《关于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以全员岗位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大练兵大比武活动通知》和9个专业竞赛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充分练兵培训和“三基”训练的基础上,自下而上逐级组织开展岗位比武竞赛活动,10月底前全面完成各专业练兵比武活动任务。省卫生厅各竞赛组负责制定本专业岗位技能和服务项目比武竞赛方案、实施细则等。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强化督查落实,弘扬本地区、本单位在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组织开展子长县平价医院运行机制效果、全省公立医院营运与服务成本分析等重大卫生政策研究。加强卫生立法工作,依法做好卫生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报备工作。
  
  加强卫生对外交流与合作,巩固发展同日本群马县医学交流,继续开展与泰国精神卫生交流合作,做好第30批援苏丹医疗队、第2批援马拉维医疗队、第6批援瓦努阿图医疗队员选派管理。继续实施中德临床医学交流项目,积极争取国际组织合作项目。
  
  科学编制陕西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卫生人才发展、卫生应急、疾病防控、中医药事业发展、农村基本卫生保健、护理事业发展、食品安全和职业病防治等有关规划。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行卫生政务公开和医院院务公开,落实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技术支撑。深入开展卫生信息宣传,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的卫生改革发展氛围。
  
  加强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推进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总结推广医德考评试点单位经验,继续深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和学会工作。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卫生行政部门要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际,坚持工作重心下沉,强化基层责任,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改革中的困难和突出问题,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加强监督指导,总结推广实践经验;善于沟通协调,形成共同推动工作的合力,促进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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