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龙岩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龙政综[2010]20号
【颁布时间】 2010-01-18
【实施时间】 2010-0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4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重点生态区域实施全面封山育林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森林净化空气、蓄水固土、保护水资源等生态功能,改善人居环境,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化林改建设海西现代林业的意见》及省、市有关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和绿色通道建设工程的总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重点生态区域实施全面封山育林。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点生态区域封山育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从2005年起,我市连续5年年植树造林面积30万亩以上,累计160.9万亩;年封山育林面积41万亩,累计205万亩,加快了国土绿化进程,全市森林覆盖率长期稳定在78%左右,森林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市森林资源总体质量仍然不高,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还比较脆弱,局部地方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林地、森林火灾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我市是全国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是福建省主要江河发源地,境内的汀江、九龙江、闽江流域的水环境,直接影响到本市及周边地区饮水安全。要保持一流水质和优美的人居环境,就必须在大力实施植树造林绿化的同时,加大对重点生态区域的封山育林力度,有效地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对重点生态区域实施封山育林是推进森林科学经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化林改建设海西现代林业的意见》明确指出:“发展林业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首要任务,是打造生态省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山区与沿海协调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建设生态龙岩、推进生态文明的战略高度,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关系,把封山育林作为事关我市生态安全的大事来抓,科学规划,认真实施,加快构建城乡绿色屏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协调发展。
  
  二、明确重点生态区域封山育林的目标任务
  
  全市重点生态区域封山育林面积 667.2 万亩(见附表),封育期从2010年2月至2015年2月。通过5年的封山育林,封育区有林地面积增加78.7万亩,封育区林分优势树种阔叶树比例从31%提高到41%,植被密度明显增加,林分平均郁闭度从0.36提高到0.45,林分质量和蓄水固土的功能明显提高,逐步建立多树种、多层次的复层异龄林,建立森林结构稳定、生态功能强大、生态效益明显的森林植被体系。
  
  根据全市森林资源状况和生态区位分布情况,对汀江、九龙江、闽江干流和一级支流的一重山及水源发源地;龙岩中心城市及各县(市)城镇周边的可视一重山;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两侧可视一重山;漳平永福、上杭古田2个市级新农村建设综合实验区和新罗白沙,永定高陂、下洋,上杭南阳、蛟洋,长汀河田、新桥,连城朋口,漳平西元,武平十方等10个中心镇周边可视一重山;各水源保护区和各大型水库一重山;各旅游景点及森林公园可视一重山;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及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小区等重点生态区域,实施全面封山育林。对列入上述封山育林区域内现有桉树人工林、竹林及经济林,按现有的采伐管理政策执行。
  
  三、落实重点生态区域封山育林的措施要求
  
  (一)因地制宜,制定规划。根据《福建省封山育林技术规程》组织力量进行统一规划,于2010年5月份前完成封育区作业设计,6月份前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布封山育林公告并报市林业局备案。
  
  (二)强化措施,封育并重。以封育区为单位,建设好封育区周边的防火隔离带,在交通要道竖立标志牌、宣传牌、界定牌、界桩等设施。被列入封山育林范围的林地,实行以“封、管、造”相结合,以管护为重点的森林资源培育策略,在5年内除现有毛竹、桉树人工林外全面实行禁伐,对县以上重点建设项目需征用林地或特殊情况需采伐林木的,应依法报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采伐许可证进行林木采伐。在封育期间,要严格执行封山育林规定,开展巡山管护、护林防火工作;未经批准,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封育区从事放牧、砍柴、割草、采土、采石、采脂、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封山育林的行为。对封育区的荒山迹地和林(缘)林中空地、疏林地和低质低效林分,要加大乡土阔叶树的造林绿化力度,通过补植、改造、抚育,促进森林生态功能的提高。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