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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三明市政府
【发文字号】 明政办[2010]10号
【颁布时间】 2010-01-18
【实施时间】 2010-0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4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把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制定实施经费投入、队伍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等相关政策措施,以“六位一体”服务功能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网络逐步完善,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2010年是实施《三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2007~2010年)》的关键一年,根据省卫生厅确定,我市2010年前必须完成2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并通过示范带动,努力实现标准化建设要求。为此,现就做好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发展环境
  
  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具体举措,是政府履行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坚持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宣传,让社区居民了解社区卫生服务的性质和功能,形成全社会关心、扶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成员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齐心协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二、要进一步突出公益性质,注重各项保障
  
  要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为目标,以示范化建设为抓手,通过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队伍建设、政策配套和设施设备完善力度,努力促进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安全、价廉、优质的社区卫生服务。一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各地要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参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切实把社区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人员培训等各项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人均不低于15元标准核拨。二要加大人才保障力度。加强社区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实行“定编定岗、竞争上岗、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人事管理制度,制定优惠措施吸引优秀人才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同时加强在职人员的培养和继续教育,努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要继续深入开展社区医生进家庭活动,建立健全全科医师团队,针对居民的健康问题,实施综合防治和群体性干预,加强高血压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管理,充分发挥“六位一体”的服务功能。三要加大设施设备保障力度。各级政府要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设备配置的投入力度。同时要充分利用国务院支持海西建设赋予中央苏区、革命老区的优惠政策,继续争取上级支持,着力促进项目落地,建立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要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务院文件规定,调整存量卫生资源,对政府主办的一级、部分二级医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进行转型或改造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二、三级医院延伸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扶持并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同时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社区卫生资源共享。四要加大政策措施保障力度。完善并调整有关医保政策,降低住院病人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积极引导患者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制定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积极性。要积极稳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逐步实行零差率销售。
  
  三、要进一步落实监管职责,强化督促检查
  
  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等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全市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专项督查机制,对不认真履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职责、建设进度缓慢、财政投入不足、各项政策保障不到位的县(市、区)政府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到位。各县(市、区)政府要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日常监管,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功能、服务质量、管理水平进行严格考核评价,对达不到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予以限期整改或注销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资格。为强化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市卫生、财政、劳动保障、民政、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确保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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