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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穗教团[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1-18
【实施时间】 2010-0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4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二〇〇九年度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团队工作总结考核评先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附件7
  
  广州市教育局局属学校二○○九年度共青团工作总结自评表
  
  团组织名称(盖章):
  
  
  
  
  
  类别
  
  项目
  
  内容及要求
  
  分值
  
  检查方式
  
  自
  
  评
  
  分
  
  
  
  一、
  
  团
  
  的
  
  基
  
  础
  
  建
  
  设
  
  50分
  
  (一)
  
  领
  
  导
  
  班
  
  子
  
  的
  
  建
  
  设
  
  (15分)
  
  1、团委按时换届及时补选(2分),各团总支(团支部支委齐全(1分)。
  
  3分
  
  材料核实
  
  
  
  
  
  2、团委上、下学期工作计划依时上交局团委及学校主管领导(上、下学期各占2分),按时上交学年度工作汇报表(1分,缺一次扣1分)。
  
  5分
  
  材料核实
  
  
  
  
  
  3、团委班子会议每学期召开不少于三次(1分),重大问题由团委会集体讨论决定(1分)。
  
  2分
  
  
  
  
  
  
  
  4、团专职干部按要求参加上级团委工作会议及有关活动,全勤(5分);请假一次(4分);请假2次(3分);请假3次以上(0分);
  
  5分
  
  局团委核
  
  
  
  
  
  (二)
  
  团
  
  的
  
  组
  
  织
  
  制
  
  度
  
  (18分)
  
  
  
  1、坚持党建带团建(2分),团的活动经费有保证(1分),团的活动有场地(1分);团的专职干部专职专用,任课4-6节(2分)。
  
  6分
  
  
  
  
  
  
  
  2、团委每月召开团支部书记会议不少于一次(1分),支部委员培训每学期各不少于一次(1分)。
  
  2分
  
  
  
  
  
  
  
  3、团支部组织生活每两周不少于一次。
  
  ﹡3分
  
  材料核实
  
  
  
  
  
  3、全年组织团员参加中学生团校团课党课学习不少于两次(1分,初级中学2分),推荐优秀团员、团干部作党的发展对象(1分),发展新团员均从团校学员中发展(1分),团校做到“八有”(1分)。
  
  4分
  
  
  
  
  
  
  
  4、团费按时收缴、团费管理、使用制度好,记录完备(1分),每季度按时上交局团委(每季度迟
  
  交、缺交扣1分)。
  
  3分
  
  
  
  
  
  
  
  (三)
  
  团员的
  
  发展与
  
  管理
  
  (6分)
  
  1、全学年每个支部均有发展新团员:初一有发展新团员,初二上学期末班班有团员,初三上学期班班有支部,(每项0.5分,没有初中的第一项2分),学期末团员总数比去年同期有增加(0.5分)。
  
  2分
  
  
  
  
  
  
  
  2、发展新团员严格履行有关手续,规范填写入团志愿书(0.5分),团委审批新团员有记录,有张
  
  贴光荣榜,颁发《团员证》(0.5分);历年团员名册齐备,档案分类清晰(1分)
  
  2分
  
  
  
  
  
  
  
  3、团委按要求填报团组织情况年终统计表。
  
  ﹡2分
  
  局团委核
  
  
  
  
  
  (四)
  
  团
  
  的
  
  宣
  
  传
  
  工
  
  作
  
  (9分)
  
  
  
  1、团委有宣传栏、团刊、广播站(学生电视台)、网站网页阵地(每项0.5分),有订阅各种团书报刊物(1分)。
  
  3分
  
  
  
  
  
  
  
  2、团委向“学生频道”网站投稿或团市委投稿每学期不少于3篇(1分),学校团工作有在媒体上报道或发表(2分)。
  
  3分
  
  材料核实
  
  
  
  
  
  3、团委有选派优秀学生团员担任少先队辅导员,在队员和初、高中非团员中进行团前教育(每项0.5分,没有初中的第二项1分)。
  
  1分
  
  
  
  
  
  
  
  4、团委向教育局团刊《七彩年华》投稿(0.5分),并刊登(0.5分)。
  
  1分
  
  材料核实
  
  
  
  
  
  5、向团员学生开展增强团员意识宣传教育活动。
  
  1分
  
  
  
  
  
  
  
  (五)
  
  团的工作条件
  
  (2分)
  
  团委有独立的办公(1分)、文件存档(0.5分)、会议活动空间(0.5分)
  
  2分
  
  
  
  
  
  
  
  二、团的思想教育
  
  20分
  
  (一)
  
  理论学习和培训(7分)
  
  1、在团员中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1分)以及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团的十六大精神(1分)。
  
  2分
  
  
  
  
  
  
  
  2、建有学生团校或党校,有计划对青年和团员开展理论教育。
  
  1分
  
  
  
  
  
  
  
  3、团专职干部有参加由市教育局团委组织的团队干部学习或各类培训学习。(缺席一次扣2分、缺席两次以上此项不得分)
  
  4分
  
  
  
  
  
  
  
  (二)
  
  德育工作和青少年教育(8分)
  
  1、学校开展纪念“五?四”专题教育活动(2分)参与局团委五四系列活动(2分)
  
  4分
  
  
  
  
  
  
  
  2、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弘扬民族精神教育,在学校德育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成效显著。
  
  2分
  
  
  
  
  
  
  
  3、开展团员青年诚信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
  
  2分
  
  
  
  
  
  
  
  (三)团员教育评议
  
  (5分)
  
  按要求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团员填评议表,办年度团籍注册,按比例评校级“优秀团员”并给予奖励,按时推荐教委系统优秀团员,按时上交教育评议活动情况汇报表。
  
  ﹡5分
  
  材料核实
  
  
  
  
  
  
  
  
  
  
  
  
  
  三、
  
  团
  
  的
  
  专
  
  项
  
  工
  
  作
  
  或
  
  活
  
  动
  
  25
  
  分
  
  (一)
  
  青
  
  年
  
  志
  
  愿
  
  者
  
  (6分)
  
  1、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协会);建立了志愿者服务基地(对象)和服务制度;建立青年志愿活动考核、评比制度;有在校内表彰优秀青年志愿者(每项1分)。
  
  ﹡4分
  
  材料核实
  
  
  
  
  
  2、及时按局团委要求上报志愿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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