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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为了配合此项工作,各征管分局应设立“大厅审核网上预登记岗”,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及时做好征管系统中岗位人员的配置工作。 附件:1.新办税务登记不予受理告知书; 2.网上办理税务登记终止告知书; 3.网上税务变更登记不予受理通知书; 4.网上税务变更登记回复通知书; 5.网上变更税务登记不予办理告知书; 6.网上办理税务登记终止告知书; 7.网上注销迁移不予受理通知书; 8.网上注销迁移受理通知书; 9.网上迁移注销正式受理结果回复。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网上新办税务登记不予受理告知书 纳税人名称: 你单位的网上税务登记新办申请已收到,因以下原因不予办理: (1)提供的纸质资料不符合要求。 (2)纸质资料上的信息与网上数据信息不一致。 请在网上重新提出申请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税务分局 年月 日 附件2: 网上办理税务登记终止告知书 纳税人名称: 你单位的网上税务登记新办申请已收到,因你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手续,此次网上预登记终止,请在网上重新提出申请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税务分局 年月 日 附件3: 网上变更税务登记不予受理通知书 纳税人名称: 你单位的网上税务登记变更申请已收到,由于以下原因不予受理:1、 2、 3、 请补充后再提出申请。 税务分局 年月 日 附件4: 网上税务变更登记回复通知书 纳税人名称: 你单位的网上税务登记变更申请已收到,请在收到本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携带以下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大厅审核网上预登记岗”办理。如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此次网上申请将终止。 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1、原税务登记证件原件正、副本(涉及变更税务登记证件内容); 2、加盖公章的《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 3、按不同变更内容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变更纳税人名称: (1)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或登记证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书;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 (3)批准证书(特指外商投资单位)。 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1)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或登记证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书。 变更地址: (1)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或登记证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书;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 (3)变更后的注册地(经营地)房屋产权证或使用权或租赁的有效证明文件; (4)批准证书(特指外商投资单位)。 变更经营期限或临时税务登记证的有效期: (1)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或登记证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书;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 变更注册资金或投资单位: (1)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或登记证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书;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 (3)批准证书(特指外商投资单位); (4)验资报告; (5)产权交割单(国有、集体企业股权变化提供)。 变更注册类型: (1)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或登记证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书; (2)批准证书(特指外商投资单位)。 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或登记证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书。 变更银行账户: (1)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 (2)开户银行证明。 变更总机构名称或地址 (1)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书 (2)总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书。 税务分局 年月 日 附件5: 网上变更税务登记不予办理告知书 纳税人名称: 你单位的网上税务登记变更申请已收到,因以下原因不予办理: (1)提供的纸质资料不符合要求; (2)纸质资料上的信息与网上数据信息不一致。 请在网上重新提出申请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税务分局 年月 日 附件6: 网上办理税务登记终止告知书 纳税人名称: 你单位的网上税务登记变更申请已收到,因你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此次网上预登记终止,请在网上重新提出申请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税务分局 年月 日 附件7: 网上注销迁移不予受理通知书 纳税人名称: 你单位的网上注销迁移预申请已收到,经审核,你单位存在以下情况: (1)涉及市级以上稽查案件未办结 () (2) 税款未结清 () (3) 依申请涉税事项未终审 () (4)处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期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