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请到征管分局处理后再提出注销迁移申请。 税务登记受理处 年月日 附件8: 网上注销迁移受理通知书 纳税人名称: 你单位的网上注销迁移预申请已收到,请在2个工作日内带好以下资料到税务分局纳税服务厅办理。 纳税人办理迁移注销税务登记时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除说明外均提供原件): (一)《迁移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二)《迁移注销税务登记清税、清票申请审核表》; (三) 《发票购用印制簿》(有预留发票的纳税人暂缓收缴),以及未使用的空白发票、未验旧发票存根联原件; (四)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正、副本; (五)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变更证书(复印件,指变更经营范围)。 税务登记受理处 年月日 附件9: 网上迁移注销正式受理结果回复 税务登记受理处: 纳税人名称(),已到我分局申请迁移注销税务登记,现将审核结果回复如下: (1)经审核,同意办理迁移注销,文书号为: (2)经审核,不同意办理迁移注销,原因为:资料不符(需说明具体情况)。 (3)纳税人没有按时到窗口提出申请。 税务分局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