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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承担电煤供应的区县(自治县)和企业要按照《2010年市内电煤供需平衡指导方案》的要求,落实供应任务,对完成好的予以奖励和运力倾斜、优先保证供电;对无故不供电煤的,除调控运力外,在电力供应紧张时相应调控其电力供应。 (三)鼓励主力发电企业增加储煤,对完成好的给予奖励和补贴:对未完成进度的按规定扣减电量;存煤低于警戒线的发电企业予以限发及减发,并相应扣减年度发电计划。 (四)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市监察局、市经济信息委等部门对有关区县(自治县)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督查,对工作不力,特别是组织电煤供应不力,未完成市内电煤供应任务的区县(自治县)进行通报批评及行政问责,并纳入区县(自治县)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有关电煤保障的要求,加强协调和配合,积极为煤炭生产和电煤运输创造条件,努力形成保障合力。 (五)建立电煤供应和电力生产调度工作报告制度。市电力公司、发电企业、国有重点煤矿、各主供应区县(自治县)每日分别将进耗存、产供销、电网运行情况及地方煤矿供应情况报市经济信息委,由市经济信息委整理、分析后报市政府。 (六)由市经济信息委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委、市物价局研究制订全市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资金保障、运力调控和考核检查等方面的具体工作措施,落实责任,扎实推进。 附件:2010年市内电煤供需平衡指导方案 二0一0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2010年市内电煤供需平衡指导方案 单位:万吨 ┌──────────┬────┬────┬────────────────────────────────┬─────────┬───┬────┬──────────────────────────┐ ││││市内重点电力企业││││市内重点电力企业│ │││├────┬───┬───┬───┬───┬───┬───┬───┤││├───┬──┬──┬──┬──┬───┬──┬───┤ │供煤单位│必保量│力争量│珞璜│重庆│九龙│白鹤│万盛│双槐│安稳│松溉│供煤单位│必保量│力争量│珞璜│重庆│九龙│白鹤│万盛│双槐│安德│松溉│ ││││电厂│电厂│电厂│公司│电厂│电厂│电厂│电厂││││电厂│电厂│电厂│公司│电厂│电厂│电厂│电厂│ ├──────────┼────┼────┼────┼───┼───┼───┼───┼───┼───┼───┼─────────┼───┼────┼───┼──┼──┼──┼──┼───┼──┼───┤ │供需平衡量│1550│1850│635 │110 │60│190 │170 │170 │85│130 │合川│30│40││││││30│││ ├──────────┼────┼────┼────┼───┼───┼───┼───┼───┼───┼───┼─────────┼───┼────┼───┼──┼──┼──┼──┼───┼──┼───┤ │一、市能投集团│580 │675 │260 │75│40││70│55│80││北碚│10│20││││││10│││ ├──────────┼────┼────┼────┼───┼───┼───┼───┼───┼───┼───┼─────────┼───┼────┼───┼──┼──┼──┼──┼───┼──┼───┤ │松藻煤电公司│430 │480 │260 │75│││15││80││渝北│20│30││││││20│││ ├──────────┼────┼────┼────┼───┼───┼───┼───┼───┼───┼───┼─────────┼───┼────┼───┼──┼──┼──┼──┼───┼──┼───┤ │南桐矿业公司│75│95│││20││55││││永川│70│80││││││││70│ ├──────────┼────┼────┼────┼───┼───┼───┼───┼───┼───┼───┼─────────┼───┼────┼───┼──┼──┼──┼──┼───┼──┼───┤ │天府矿业公司│70│90│││15│││55│││库区│60│125 │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