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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仪器设备使用和维护管理不规范。部分检验机构未按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方法、记录不完整,设备档案不规范,信息不完整,影响了检验数据的准确性。其中24家检验机构存在设备未检定或超检定周期使用情况,38家检验机构在设备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存在问题。浙江科捷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检定不合格的照度计开展检测工作。宁波富安消防检测有限公司的风速仪、声级计和台州市安邦防检测有限公司的风速仪、液压机等仪器设备超过检定周期。天台县环境监测站的生物培养箱未按时送检,离子色谱仪没有自校规程,设备标签不规范,随意摆放试实验试剂等问题。 (五)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有待进一步规范。46家检验机构检验报告的原始记录存在信息不全、涂改不规范现象。如浙江文达电气消防设施安全检测中心、浙江大合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浙江星盛消防检测有限公司、杭州天阳消防检测有限公司、嘉兴市中正消防检测有限公司、嘉兴威武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宁波富安消防检测有限公司、嘉善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嘉兴市方安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台州新吉安消防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部分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涂改不规范。温州金安消防检测有限公司的检测报告、原始记录对样品的抽样信息记录不充分,多次测量的数据记录不全,原始记录修改不规范。浙江盈华消防检测有限公司的原始记录中检测部位记录不详细,检测结论意见用语不统一;浙江振信消防检测有限公司的原始记录中检测点比例不符合规范要求,缺少检测部位的描述。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的报告存在抽样信息不完整、报告结论描述不统一,对应的原始记录,格式不合理,信息量不充分。 三、处理意见及要求 1、桐乡市展明交通工程检测试验有限公司2008年5月至今未开展检验工作,于2009年8月19日在嘉兴日报刊登了清算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款以及该单位注销说明,依法注销其计量认证许可资质。 2、根据《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责令出具虚假检验数据的嘉兴市卓越消防检测有限公司和获证后质量管理体系未运行的绍兴市正邦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临海市承安消防检测有限公司、浙江共济消防设施检测有限公司、台州市威豪消防检测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停止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数据和结果的活动四个月,对存在问题予以整改,整改完成后分别向辖区的市质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经市质监局验收合格后,报请省质监局批准方可恢复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数据和结果的活动。逾期不申请或整改后核查仍不符合要求的,我局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吊销计量认证资质证书。请在收文后一周内,将计量认证资质证书、附表和认证标志印章由辖区内市质监局代为保管。 3、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浙江警正消防检测有限公司、浙江科捷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各相关检验机构要认真对待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详见附件:2009年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机构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按照《评审准则》要求深刻分析问题原因,本着举一反三的原则,查找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并在2010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递交辖区内市县质监局。 4、各市县质监局要继续强化对辖区内检验机构证后监督工作,提高监督管理的效能,抓好上述处理意见的落实,督促其分析原因,提出措施,落实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整改或整改核查仍不合格的,依法进行处罚,并及时上报省质监局,以保证依法处理工作到位。 5、省质监局将在2010年加强对基层质监部门检验机构监管人员和检验机构的相关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增强检验机构资质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统一性和有效性,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增强检验机构的法制意识,提高检验质量,确保检验工作的科学、公正、准确、规范。 附件:2009年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机构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2009年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机构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序号 地区 单位名称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 杭州 杭州中盾消防设施检测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管理评审报告中提出的2点改进意见未落实;仪器设备档案内容不够完整,组卷不够规范,如缺少期间核查、维护记录等;未编制自校准设备的校准计划和相关记录; HZZD2009D08等检测报告中无抽样信息,检测报告原始记录信息不充分;ZD-02电子秒表档案检定时间不连贯,在未检定期间仍然在使用(HZZD2009X09);未进行防止商业贿赂、公正检验的教育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