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颁布时间】 2010-01-13
【实施时间】 2010-0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9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交通运输局2010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附件3:
  
  珠海市2010年公路春运应急预案
  
  为应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性情况,及时疏运和分流因各种情况滞留在本市的旅客以及完成省交通厅赋予我市对口支援其他城市的紧急疏运任务,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珠海市2010年公路春运应急保障领导小组。
  
  组长: 关小帆
  
  副组长:曾进崧、贺卓娃
  
  成员:邓振平、林仰东、陈文彬(市交通运输局)、曾黎雯(市路运处)、周国庆(市金湾交管总站)、赵贤广(斗门区交通局)、黄智饶(市公交集团)、张书鸿(省拱北运输公司)、张展标(岐关珠海公司)、梁金长(市信禾交通股份公司)、韦铭(市公交巴士公司)、刘晓春(市海洲运输公司)、庞康盛(市德益装卸运输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林仰东
  
  副主任:李沛阳
  
  成员:杨杰仁、符气云、余英姿(市交通运输局)、刘开阳(市路运处)、黄雄伟(市金湾交管总站)、黄庆强(斗门区交通局交管所)、刘梅香、王停宾(市公交集团)、郑俞彬(省拱北运输公司)、卢敬新(岐关珠海公司)、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统筹春运期间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组织指挥与协调工作,确保旅客应急运输工作安全、及时、有序、圆满完成。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及时了解掌握春运运力的供求状况,拟定应急运输保障方案,受理应急运力的申请,办理应急运力有关手续,组织协调应急运输保障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值班电话:2266883(白天),2263532(24小时值班电话);投诉电话:2261133(白天),6201258(24小时值班电话);传真:2263533、2265132。
  
  运输企业:根据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任务,及时有效组织运力和人员及物资器材,负责旅客疏运分流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应急运力的组织与任务分工
  
  (一)支援对口城市疏运旅客的应急运力主要由市公交集团、省拱北汽车运输公司、市德益装卸运输公司共同负责。
  
  (二)拱北口岸旅客应急疏运任务主要由岐关珠海公司负责。
  
  (三)因突发事件或其他情况,需要紧急疏运本市区间内旅客的任务,由市公交巴士公司负责(应急运力分配及任务分工见附表)。
  
  (四)承担本市卸载转运工作任务的应急运力分别按以下分工负责(见市交通局《关于加强道路旅客卸载转运管理工作的通知》珠交字〔2008〕300号)。
  
  1、本市营运客车超载的,由所属的旅客运输企业负责卸载转运;
  
  2、从珠海站场始发的市外客车超载的,由始发站场的客运经营者负责卸载转运;
  
  3、非法营运或市外营运客车(非本市始发)进入本市境内超载的,由本区域旅客运输企业分片负责。
  
  四、应急准备
  
  (一)运力、人员准备。担负应急任务的相关企业,应按要求落实好应急运力。应急车辆必须是车辆技术状况达一级以上,且2006年以后登记上牌,具有跨省运输能力、技术性能良好的营运车辆。不得把未按规定改造的以“2+2”或“2+1”形式布置的卧铺车确定为应急车辆。执行应急任务的驾驶员,应技术全面、思想稳定,并具有跨省运输和夜间驾驶经验。确定为应急的车辆,应安排在珠三角范围内进行短线运输,保证一旦受领任务,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二)物资器材准备。运输企业、客运站要做好应对春运恶劣天气等突发情况所需应急物资器材的准备。如冰冻天气行驶所需防滑链等器材、御寒、保暖、抗饥、常用药品等物资的筹措准备,以便应急时使用。
  
  (三)应急知识培训。对执行应急任务驾驶员及客运站相关人员进行应急知识、旅客疏导、救援技能的培训或演练,提高各类人员处置应急情况的能力。
  
  (四)通讯联络及报告制度。春运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春运相关情况,如发现大面积旅客滞留车站或运输途中受阻以及其他突发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安置疏导分流旅客。执行应急任务时,应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五)完善机制,制定方案。担负应急任务的运输企业,应根据本方案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春运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五、应急响应
  
  (一)当启动应急预案时,各小组成员和赋有应急任务的相关单位要反应迅速,立即进入紧急状态,保持手机信号24小时畅通,随时候令。
  
  (二)执行应急任务时,要沉着应对,领导要亲自组织,靠前指挥,加强协调配合。执行重要应急任务时,应指定相应领导跟车随行保障,以保证应急任务圆满完成。
  
  (三)应急临时运输证由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核发,与应急派车通知书或省厅支援指令同时使用,不定单位和车号,省内外通行。
  
  (四)有关应急车辆的调用程序及运费结算按《关于印发珠海市运政管理运力应急保障方案的通知》(珠交字〔2002〕004号)文执行。
  
  (五)对执行应急保障任务的车辆,除发现有明显安全隐患外,各辖区运政管理机构应给予通行上的方便。
  
  附:1.《珠海市2010年应急任务分工及应急运力配置》(略)
  
  2.《珠海市常备应急运力企业负责人联系通讯录》(略)
  
  3.《珠海市2010年春运应急储备运力一览表》(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