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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铜陵市政府
【发文字号】 铜政[2009]84号
【颁布时间】 2010-01-12
【实施时间】 2010-0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0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工作意见

[接上页]

  汽车工业:依托重点骨干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合资合作力度,扩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层次。重点围绕汽车用发动机、汽车变速箱、汽车电子产品等关键零部件,强化投入,重点突破,进一步完善汽车零部件配套体系,增强与整车厂家配套能力,适时发展混合动力汽车等环保型新型汽车业,重点支持锐展公司汽车发动机后续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招商局、铜陵县政府。
  
  船舶工业:以铜北造船厂为重点,不断增强现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同时,充分发掘、整合岸线资源,进一步加大船舶制造及机加工产业的专项招商力度,引进国内优势骨干企业,研发生产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及关键配套设备,加快建立现代造船模式,推行总装造船,快速提高我市船舶制造的能力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牵头单位:铜陵江北产业园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工业文化旅游业:充分利用我市独特的铜文化资源、城市品牌和工业品牌,依托有色金属冶炼和电子信息材料行业重点企业开发铜文化旅游,以工业旅游为重点和特色,打造我市旅游拳头产品,形成独特的旅游品牌。按照工业企业不同类型、特质和游客多样性的旅游需求,开发参观型、访问型、参与型、自助型等多种系列,注重产品开发的参与性与趣味性,增设文化、娱乐设施,增强旅游环境吸引力,打造一批旅游品牌产品和精品线路。重视工业旅游购物的配套发展,一方面充分利用铜陵市现有的铜工艺品,重点扶持远程艺术制品公司、九鼎雕塑公司等企业,不断扩大系列铜工艺品等旅游商品和铜制大型城市雕塑的研发和生产;另一方面,积极开发相关联的旅游商品,如具有城市特色及企业特色的牙签筒、手电筒、打火机、书签、怀表等产品。进一步强化旅游市场营销,借鉴“铜都鉴日”成功经验,制定工业旅游的营销方案,精心包装策划,加大宣传促销力度,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和网上营销,不断提高市场的覆盖率和影响力,使工业文化旅游成为城市发展新的增长点。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局、有色集团控股公司、铜陵县政府、郊区政府。
  
  三、明确任务,确保贯彻工作落到实处
  
  (一)认真筛选对接项目,争取国家和省专项支持。
  
  各有关部门和企业针对十大规划,在续建、前期工作和研究谋划各阶段项目中,筛选一批重点项目,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项目报批手续,加大跑省跑部力度,全力争取国家项目和专项资金支持。市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国家和省各专项支持方向,指导企业做好项目上报工作。
  
  牵头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等。
  
  (二)抢抓政策机遇,积极做好国家和省政策争取和落实工作。
  
  及时掌握国家、省支持十大产业的信贷支持、财政补助、出口退税、专项资金支持等方面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助资金和专项资金,全面落实惠及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1.做好纺织品服装、轻工产品、电子信息产品、有色金属产品出口退税工作,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
  
  牵头单位:市国税局。责任单位:铜陵海关、市地税局。
  
  2.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支持十大产业发展的信贷政策,加大对我市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
  
  牵头单位:人行铜陵中支。责任单位:市金融办、铜陵银监分局。
  
  3.积极争取新增中央投资内技术进步与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4.做好企业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发行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人行铜陵中支、铜陵银监分局。
  
  5.落实节能产品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用好节能产品补贴资金,对购买高效节能装备产品的终端用户给予补贴,2009年先行开展对高效电机推广应用的补贴。抓紧落实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及早兑现到户。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6.对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按国家规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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