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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
【发文字号】 苏卫办医[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04
【实施时间】 2010-01-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6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2010年全省医政工作要点

[接上页]

  33、建立优势学科合作共赢机制。与兴卫工程、重点专科建设相结合,选择心内、骨科、血液、器官移植、介入放射、重症医学等部分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优势学科,打破体制、区域限制,集中人才,优势互补,以专科为单元,开展跨单位合作,选择代表学科发展最前沿的技术项目进行联合研究、攻关,建立信息共享、对外交流、新技术引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合作机制,全面提升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力争使相关学科走在全国前列,打造医疗技术“江苏品牌”。
  
  六、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34、做好各项医疗救治准备工作。以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等重大呼吸道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为重点,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准备工作。要健全指挥体系,组建专家队伍,完善方案预案,强化人员培训,加强物资储备,开展健康宣教,建立协作机制。重点加强传染病专科医院能力建设。各市都要高标准建设一所三级传染病专科医院,各县(市)依托县级综合医院建设传染病分院或病区。强化传染病专科医院综合救治能力建设,根据“大专科、小综合”的发展思路,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强专科医疗设备配置,积极发展心内、呼吸、重症医学、妇产、儿科等临床专科,适应重大传染病疫情综合救治的需要。立足长远,二级以上医院都要规范建设发热门诊、肠道门诊。
  
  35、做好重大传染病疫情医疗救治工作。今年,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医疗救治任务仍会相当繁重。要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和我厅下发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精神,根据“集中患者、集中资源、集中专家、集中收治”的原则,重点加强重症、危重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努力提高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维护社会稳定。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安全。加强信息管理,依法规范开展救治信息报告工作。同时要做好医疗救治对口支援和对口联系外省工作。
  
  七、统筹做好其他工作
  
  36、提高综合医疗服务能力。认真落实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中卫生部门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积极参与“白内障无障碍省”和残疾人康复示范县(市、区)有关工作。积极推进“微笑列车”服务工作,加强定点医院管理。认真落实《江苏省政府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卫生部门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老年人医疗、康复服务工作。认真履行禁毒工作卫生部门职责,加强对自愿戒毒医疗机构管理。配合做好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37、全面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超额完成部省下达的“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手术质量,确保手术安全,规范信息统计。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做好与医政相关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心血管疾病患者、糖尿病早期干预计划、缺血性脑卒中筛查和防控指导规范。
  
  八、提高水平改进方法
  
  38、强化医政和医务部门能力建设。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政处(科)和二级以上医院医务科(处)建设标准,加强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努力做到人员与职责相匹配。加强医政管理队伍能力培养,组织开展医政和医院管理者系列培训活动,努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努力提升业务工作能力。重视医政工作信息化建设,规范医政信息管理工作,依托各级卫生信息平台,探索建立常态性医政、医务信息收集、分析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
  
  39、开展医疗服务质量系列督查活动。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和医疗服务系列督导检查活动,做到以查促建、以查促纠。开展医疗核心制度暗访活动。开展病历处方质量等医疗质量万里行系列考评检查活动。开展血液安全、医院感染管理专项检查活动。开展全面改善医疗服务、推进医德医风建设专项行动考核评价活动。开展《医疗机构主要窗口服务规范(试行)》等服务规范落实情况暗访活动。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督导活动。开展对口支援工作考核评价活动。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检查活动。开展电子病历利用情况调查。开展检验检查结果同城互认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开展医患沟通和投诉处理工作专项检查。开展病区建设管理专项检查。综合与专项检查结合,明查与暗访结合,合理安排时间,改进督查方式,减轻基层负担,提高督查质量,利用好督查结果,提高督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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