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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建人函[2010]17号
【颁布时间】 2010-01-08
【实施时间】 2010-01-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7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09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皖组字〔2008〕2号)和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等文件规定,现就2009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2009年我厅进一步深入开展效能建设活动,要把效能建设的成效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注意考核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思想观念、宗旨意识、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工作效率、保密意识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年度考核,进一步促进我厅工作人员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机关作风,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使我厅在推进全省跨越式发展、实现安徽奋力崛起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考核的对象、内容和考核等次及标准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厅机关及厅直事业单位2009年在岗的处级及其以下工作人员(含新录用的公务员等)和工勤人员。病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事假超过考核年度三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
  
  以公务员(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指思想政治素质与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指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等次及标准
  
  公务员(工作人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工作人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在翌年2月底前完成。
  
  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厅机关工勤人员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各等次的具体条件如下:
  
  1、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2、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3、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公务员(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的。
  
  5、公务员无特殊情况未完成当年上级统一安排或所在单位安排的学习培训任务,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四)优秀等次比例及优秀指标分配
  
  按照皖组字〔2008〕2号、组通字〔2008〕4号文件规定,并经省公务员局同意, 2009年厅机关和厅直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编制数内)的20%确定。厅机关(含省建设建材工会)优秀指标共16人,其中,正副处级(含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优秀指标10人,处以下工作人员优秀指标6人。
  
  三、考核的方法、程序
  
  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要求被考核人认真总结年度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是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情况,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本处室范围内述职;二是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年度总结,对被考核人特别是对拟确定为优秀和不称职(不合格)人员要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包括推荐优秀候选人,上报本单位年度考核委员会(厅机关直接送交人事教育处);三是各单位考核委员会,对考核评语和考核等次意见进行认真审核,确定考核的最终等次,优秀等次要严格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四是各单位对职工的年度考核拟定等次要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进行核实,经认真核实确认不符合优秀等次条件的人员,应重新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确定后,要按文件规定程序向被考核人反馈考核结果,要求被考核人在考核表“被考核人意见”栏内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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