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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后重建志编纂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西部函〔2009〕1409号)精神,现将做好《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后重建志》编纂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后重建志》的编纂,对形象生动地总结抗震救灾经验,加强灾害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水平,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编纂工作,确定对抗震救灾工作情况熟、政策水平高、协调能力强、文字功底好的人员具体负责资料搜集和整理编纂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 根据《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后重建志》分卷篇目安排,我厅具体负责提供第三篇重建规划、第四篇城乡居民住房建设、第五篇城镇体系建设、第六篇农村建设、第十二篇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相关章节(详见附件1)。请各地各单位将以上章节的相关内容,按附件要求以资料长编和志书初稿的形式,上报给我们。 三、做好搜集整理编纂工作 一是广泛收集资料。要以灾后重建志基本篇目为基础,广泛收集报纸、期刊、档案、文件、工作总结、会议纪要、技术资料、图书、图片集、文物、口碑、音像、调查报告、实地调查等相关资料。重视对项目实施过程、规制政策制定实施过程相关资料的收集,为编制内容充实、重点突出、真实准确、可读性强的志书奠定基础。 二是明确编纂工作重点和顺序。灾后重建志以重点项目的记述为重点,同时记述规划政策的制定、实施过程和产生的效果。首先,各地各单位要做好大事记的记录工作,及时从第三人称的角度记述灾后重建过程中的大事、要事。大事记采用编年体(适当结合纪事本末体)的形式,按时间顺序,一事一条进行记述。其次,以确定的重建项目为主线开展资料收集工作,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投产交付使用后,相关的资料收集完毕,编纂项目资料长编及志书初稿。第三,规划政策实施到一定程度,着手编纂规划政策的资料长编和志书初稿。第四,做好篇章节下无题导言、文后文献辑成的编纂工作。 三是适时编辑资料长编和撰写初稿。以灾后重建志基本篇目为基础,严格遵守全志编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编辑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资料长编的若干要求》,重点项目竣工和重要规划政策实施到一定程度时,及时完成资料长编编纂工作。初稿撰写要对每一类事物(即目、子目)从始至终连续记述,完整反映事物发展的轨迹。 四是务必把握好总体工作进度。根据灾后重建志的编纂工作实际,2010年1月,各承编单位完成截至2009年上半年资料长编及志书初稿汇总提交工作;2010年5月,完成2009年下半年资料长编及志书初稿汇总提交工作;2010年10月,完成2010年上半年资料长编及志书初稿汇总提交工作;2011年3月,完成2010年下半年资料长编及志书初稿汇总提交工作。按照县区局向市州局、市州局向省厅、省厅向编委会办公室汇总提交资料长编和志书初稿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的顺序进行,市县区应按省的要求,安排好编纂工作提前量。 四、报送方式。请各地各单位将负责人员、承办人员名单和2009年6月30日前的资料长编、志书初稿务必分别于1月11日前和1月31日前报送给抗震救灾志办公室。联系人:向贵和;电话、传真:85538427,13550170977;QQ:1181095053;联系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省建设厅综合楼402室;邮编:610041。 附件:1、《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后重建志》所需提供的资料长编和志书初稿篇目(略) 2、《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后重建志》非图照资料长编编纂示例 3、《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后重建志》图照资料长编编纂示例(略) 4、《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后重建志》志书初稿编纂示例(略) 四川省建设厅 二O一O年一月六日 附件2: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后重建志》 非图照资料长编编纂示例 (资料长编代码)(篇目名称) (字体字号) 9-8第八篇基础设施建设(篇,三号黑体居中) 9-8-1第一章交通设施(章,小三号黑体居中) 9-8-1-1 第一节公路(节,四号黑体) 9-8-1-1-1 一、高速公路(目,小四号黑体) 9-8-1-1-1-1 京昆国高勉县至石棉段(子目,小四号黑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