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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一月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计生委) 2009年以来,我市集中开展了生育秩序专项治理活动,较好地扭转了人口计生工作的被动局面。但要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困难还很多,任务还十分艰巨。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我市人口和计生队伍在不同程度上还存在着人员结构不适应、思想观念不适应、业务素质不适应、工作方法不适应、工作作风不适应等问题。为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生工作,迫切需要尽快提高我市人口和计生干部队伍的总体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做群众工作,具有敬业、奉献、求实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为此,根据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实际,对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调配选考,优化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结构 (一)优化行政管理队伍。人口和计生行政管理队伍是整个人口计生队伍的核心。要进一步加强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管理干部的配备,选派德才兼备、年富力强、责任心强的干部从事人口和计生工作;原则上每乡镇最低不少于3人,街道最低不少于2人,未达到此要求的,要在2010年底前调配到位。为保持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需要调整时,应征求县级人口计生主管部门意见。 (二)强化技术服务队伍。技术服务队伍是人口计生工作网络的骨干和中坚力量。要按照中心站和普遍一类站不少于3人,普遍二类站不少于2人的原则核定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编制;进一步加大公开招考和引进人才力度,按编制补充配齐人员,在2010年底前缺编比例应控制在10%以下;要高度重视解决非技术人员比例过高的问题,引进思想素质好、有资质、技术强的人员充实到计生技术服务队伍,新进人员必须是有资质的技术人员,在2010年底前技术人员比例要达到80%以上,力争每个乡站有1名以上具有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有1名专兼职宣传教育人员,有条件的乡镇站要加强临床执业医师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各区县要逐步调整和分流计生服务站的非技术服务人员,力争在2010年以前,县乡服务人员(除工勤人员外)应80%以上取得相应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 (三)选好配齐村计生专干和计生协管员。按照“乡聘、村用、县备案”的管理原则,择优选用村计生专干,3000人以上村和5000人以上的社区配备一名计生协管员。村(居)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员报酬不得低于村(居)委会主要领导的80%。 二、强化培训,提高人口计生干部整体素质 (一)建立分专业、分层次的培训制度。市人口计生委要把握计生新知识、新信息、新技术,每三年对县、乡两级人口计生干部进行一次轮训,把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作为培训重点。新从事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培训不少于1周。 (二)大力选拔技术人员到重点医疗机构进修学习和定期培训,提高业务技能;积极支持和鼓励人口计生干部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要制定鼓励和支持有利于人口计生干部学习的政策措施;对参加国家人口计生委生殖健康咨询师(含助理咨询员和咨询员)职业考试合格者,可给予奖励和报销考试的有关费用。 (三)各区县、乡镇(街)也要分层次加强对村级计生干部的培训,通过计生例会、定期学习等形式开展学习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村级计生干部的业务素质。 (四)鼓励发展创新。各级人口计生干部要结合本单位、本职工岗位的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发展问题,化解矛盾,培养研究、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促进工作的能力,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使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的成果进一步转化成为推动工作的动力,努力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市人口计生委每两年举办一次人口计生论坛,打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创新平台。 三、优化工作环境,激发人口计生干部队伍活力 (一)保证经费投入。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人口计生经费投入,确保人口计生工作正常运转必须的工作经费和工资福利待遇,并在可能情况下给予适当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