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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农业厅
【发文字号】 冀农市发[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1-05
【实施时间】 2010-0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72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北省农业厅关于组建全省农业咨询专家团的通知

[接上页]

  5、身体健康,年龄65岁以下。
  
  6、时间上能保证参加咨询的需要。专家每半月至少有1天能够保证参加座席咨询;远程回答问题的专家在早8点和晚20点30分时间内保证电话联系畅通。
  
  三、专家筛选方法
  
  1、农业系统内部的专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见附表1。
  
  2、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河北农业大学可单独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直接上报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信息中心)。
  
  3、市县农业教育科研等单位的专家经本单位同意,向所在地的市农业(畜牧水产)局提出申请。
  
  4、省农业厅接收各地各单位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专家评审确认。
  
  5、确认后的专家由省农业厅颁发聘书,聘期三年。
  
  四、咨询专家工作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咨询专家团的有关规定。
  
  2、态度端正、用语规范、主动服务,让农民群众听明白。
  
  3、耐心倾听农民的问题,力求有问必答,尽量不回绝农民提出的问题。
  
  4、政策和法律咨询,要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回答问题,避免个人观点。
  
  5、业务娴熟,解答准确,数据信息准确无误。专家解答过程12316系统自动进行录音,并由采编工作人员整理成文字,经专家本人确认后整理入库,并定期刻制成光盘存档。专家须对解答内容保证科学性、专业性以防止农民损失和产生纠纷。
  
  6、座席专家主动遵守工作场所的着装整洁、言语文明和不吸烟等项规定;做录像或电视直播节目时专家着装要庄重、大方、整洁,语言简练。
  
  7、座席专家应遵守座席时间要求,坐席期间不打私人电话,不办私人事务,不接待私人客户,未经批准不随意外出。
  
  8、参加省农业厅组织的相关农业咨询活动。
  
  9、专家在咨询服务中,不做任何有广告倾向性的产品或品种推荐,不得超越规定收受服务对象的报酬和其他礼品的馈赠,更不得向服务对象索要钱物。
  
  五、专家的权利
  
  1、向省农业厅提出咨询专家团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2、向省农业厅提供相关专业的信息。
  
  3、向省农业厅提供研究开发推广先进技术建议。
  
  4、参加省农业厅组织的培训活动。
  
  5、享受相应的工作补贴或奖金。
  
  6、可自愿退出咨询专家团。
  
  六、专家考核制度
  
  1、年度考核专家服务态度,根据系统纪录和现场管理以及农民投诉和表扬,参与媒体的评价,话务员对专家接电话的态度的反映等指标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补贴或奖励。
  
  2、年度考核专家咨询业务量,每年将根据专家回答问题的数量(通话次数、通话时长)、质量(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补贴或奖励。
  
  3、对深受农民欢迎和赞扬的专家进行表彰奖励。
  
  附表:1、河北省农业咨询专家团专家申报表
  
  2、河北省农业咨询专家团专家推荐汇总表
  
  附表1:
  
  河北省农业咨询专家团专家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照片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参加工作时间
  
  
  
  行政职务
  
  
  
  职 称
  
  
  
  
  
  最高学位
  
  
  
  毕业院校
  
  
  
  专 业
  
  
  
  
  
  主要研究方向
  
  
  
  
  
  工作单位
  
  
  
  
  
  单位所在地区
  
  
  
  单位所属部门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专家自荐
  
  (专家简介)
  
  (300字以上)
  
  
  
  
  
  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表2:
  
  河北省农业咨询专家团专家推荐汇总表
  
  单位名称(公章):年月日
  
  
  
  
  
  序号
  
  姓名
  
  单位
  
  专业
  
  职 称
  
  办公电话
  
  手 机 号
  
  
  
  
  
  
  
  
  
  
  
  
  
  
  
  
  
  
  
  
  
  
  
  
  
  
  
  
  
  
  
  
  
  
  
  
  
  
  
  
  
  
  
  
  
  
  
  
  
  
  
  
  
  
  
  
  
  
  
  
  
  
  
  
  
  
  
  
  
  
  
  
  
  
  
  
  
  
  
  
  
  
  
  
  
  
  
  
  
  
  
  
  
  
  
  
  
  
  
  
  
  
  
  
  
  
  
  
  
  
  
  
  
  
  
  
  
  
  
  
  
  
  
  
  
  
  
  
  
  
  
  
  
  
  
  
  
  
  
  
  
  
  
  
  
  
  
  
  
  
  
  
  
  
  
  
  
  
  
  
  
  注:此表由市农业(农牧)局、畜牧水产局,厅属有关单位、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河北农业大学等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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