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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发文字号】 供销人人字[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03-04
【实施时间】 2010-03-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76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候选人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12、单位性质:填写下列性质之一:全民/集体/个体/合资/外资/其它。
  
  13、在岗状态:选填下列几种状态之一:一线应聘/退居二线但未离退/已办理退休手续/已办理离休手续/离退休后被返聘/停薪留职/已退职。
  
  14、行政职务:指现在担任的最高行政职务。高等院校行政职务只填至校系两级。
  
  15、行政级别:只享受单项(医疗、住房)副部级待遇的专家请填写“单项副部”。
  
  16、工改前级别:限填工资改革前科研、高教、工程、技术、卫生一至四级、文艺-至五级;其它级别、工改前行政级别及没有明确评定工改前级别的一律置空;不要用工改前的工资额套级别。
  
  17、归口行业:填写下列行业之一: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自然科学教学/社会科学教学/工程技术/文化艺术/农业技术/新闻出版/医疗卫生/社会科学其它/自然科学其它。
  
  18、联系电话:按地区号-电话号码形式填写,如010-84220943。
  
  19、邮政编码:指工作单位的邮政编码。
  
  20、院士:指是否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填“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或“两院院士”:上述都不是请置空。
  
  21、百千万:指是否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22、突贡年份:被人事部批准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年份。
  
  23、省部年份:被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或部委批准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的年份。
  
  24、回国年份:指曾在海外(含台、港、澳地区)定居的华裔专家归国工作的时间。含建国后从大陆出国留学、进修学成取得外国国籍或居住权的回国人员。
  
  25、何处归来:应与回国年份相对应。
  
  26、来华津贴:享受来华津贴金额。
  
  27、博导年份:被批准为博士生导师的年份。
  
  28、进博站年:进博士后流动站的年份。
  
  29、主要专业工作经历:简要填写主要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30、获奖情况:获奖只填写所获重要奖项,不超过12项,具体种类如下: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级奖,获奖等级和排名应按获奖证书的等级和排名填写,均要求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中没有等级的填写“9”,特等奖填写“0”,没有排名的填写“0”,本人单独承担或主持获奖项目的填写“1”。获奖项目名称应控制在20个汉字。
  
  31、主要突出贡献事迹:限150个汉字含标点,指专家作出的突出贡献、学术水平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32、代表论文和著作:填写最能代表本人贡献和水平的论文、著作、译作、创作、设计、专利等,注明发表的时间、刊物名称、期号、专利号等。
  
  33、最新成果:填写近期完成(或即将完成)的重大科研项目和取得的科研成果。注意:31、32、33项的填写应简明扼要,其空间可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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