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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持续深入排查和治理隐患 要根据“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第三次集中行动的要求和专题部署,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化工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及时整改诊断式检查、化工行业安全大检查、安全互查等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根据夏季高温和汛期气候特点,结合液氨使用隐患整治、危险工艺自动控制改造和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明确排查治理的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要采取企业自查、专家检查、部门督查等形式,确保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企业要保证隐患治理的经费,加大安全投入,确保生产、储存、使用、装卸等各个环节的装置、装备安全可靠。 请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将本通知的有关要求,迅速传达到辖区内化工企业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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