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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发[2010]60号
【颁布时间】 2010-07-06
【实施时间】 2010-07-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77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机关离退休服务人员控制数3名。
  
  五、其他事项
  (一)四川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水利厅。
  (二)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水利厅对水资源保护负责,环境保护厅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环境保护厅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水利厅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环境保护厅协商一致。
  (三)将城市涉水事务的具体管理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方面的管理体制,省政府各相关部门根据所承担的职责负责业务上的指导。
  (四)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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