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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以下简称中央1号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中央文件精神,突出工作重点 (一)深刻领会文件精神。2010年中央1号文件以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为主题,对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开拓农村市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和农业对外开放提出新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增强做好农村流通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抓好各项工作部署落实,为农业农村发展做出贡献。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围绕开拓农村市场,重点实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要围绕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重点实施“双百市场工程”、农产品“农超对接”、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要围绕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重点推进支持优势农产品扩大出口、加强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支持涉农企业“走出去”、提高农业吸收外资质量和水平等工作。 二、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一)建设连锁化农家店。落实中央1号文件“提升万村千乡超市和农家店服务功能质量”的要求,继续建设连锁化农家店,进一步扩大覆盖面。科学制定农家店布局规划,重点扩大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家店覆盖面。努力提升农家店服务功能,鼓励农家店开展多种经营,推动农家店经营药品、邮政用品、电信产品、文化用品相关政策的落实,稳步提高经营比重。加强农家店项目建设质量,鼓励直营店建设。 (二)加快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配送是农村现代流通的薄弱环节。加强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努力提高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强化配送中心的商品采购、储存、加工、编配、调运、信息等功能,稳步增加统一配送商品品种。农家店日用消费品配送率力争2010年提高到50%以上,净化农村商品流通渠道。 (三)努力提升信息化水平。支持农村流通企业与农家店的信息化改造,推进统一结算系统建设,提高农村流通企业、配送中心、农家店之间的紧密程度,形成信息畅通、配送快捷、管理高效的有机整体。稳步推进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升级。 三、加快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 (一)继续实施“双百市场工程”。支持大型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完善冷链系统、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分拣包装及加工配送等设施,支持县乡农贸市场经营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立法进程,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布局。 (二)积极推进“农超对接”。大力发展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扶持农产品生产基地与大型连锁超市等大型流通企业进行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优化农产品供应链条。积极探索农产品“农超对接”模式,推动建立更紧密、稳定的农产品购销关系,增加对接品种和数量,探索农产品现代流通新模式,推进“订单农业”发展。 (三)加强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和具备上网条件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拓宽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覆盖面,引导生产和销售,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加强农村市场运行监测,通过“商务预报”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利用新农村商网发布农产品流通信息,提高农村流通网络现代化水平。 (四)加强重要农产品市场调控。适时开展食糖收储和投放工作,保障市场供应,维护食糖市场稳定。按照《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规定,做好生猪及猪肉市场调控工作,充分发挥储备的“蓄水池”作用,稳定生猪生产,保护养殖户利益,维护猪肉市场稳定。 四、深入推进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 (一)加大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力度。大幅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将彩电、手机最高限价提高1倍,冰箱等7类产品最高限价提高25%-75%,并对提高限价部分所对应的下乡产品统一实行定额补贴。开展新一轮家电下乡产品招标。在现有9类产品外,各地可以根据本地需求增选1个品种纳入补贴范围。将国有农林场(区)职工纳入补贴范围。加快推进汽车、摩托车下乡,继续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