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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江泽民、李鹏、朱鎔基、李岚清、吴邦国等同志曾为中国质协题词和发来贺信。在新的形势下,中国质协将站在新的起点,谋划创新、科学发展,坚持走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和国际化的发展之路,为全面实施质量兴国战略做出新的贡献。我会随时欢迎各级供销合作社及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申请加入中国质协,以便享受质量方面专业、规范和有价值的服务,促进观念变革和管理创新。 根据《中国质量协会章程》、《中国质量协会企业会员管理办法》和《中国质量协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精神,结合目前我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面向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质量方面有价值的服务,我会将在供销合作系统扩大吸收企业(事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企业(事业单位)会员 (一)企业(事业单位)会员申请条件: 依法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拥护中国质协章程(详见附件1),履行会员义务,积极贯彻国家质量方针,推行质量管理,经申请批准后,可成为我会的企业(事业单位)会员。 (二)企业(事业单位)申请加入我会,需提交以下入会材料: 1.《企业(事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详见附件2,须加盖公章。)二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份; 3.单位情况简介二份。 (三)企业(事业单位)会员的权利: 1.企业(事业单位)会员享有《中国质量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十一条规定的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2.企业(事业单位)会员还享有以下优先和优惠:有听取学术报告、参观学习、参加全国性质量管理会议等活动的优先权;有取得我会技术咨询、培训教育等方面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有取得质量类图书、刊物和我会内部文件、资料,参加国际交流、考察等优先权;参加我会组织的各种推选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企业(事业单位)会员单位。 (四)企业(事业单位)会员要履行以下义务: 1.积极参加我会组织或专为企业(事业单位)会员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各种会议; 2.接受我会分配的任务,经常向我会反映情况,提出批评、建议,每年向我会报告一次工作(可通过各种形式); 3.受我会委托组织撰写学术论文和经验总结等资料; 4.按期缴纳会费,我会会费标准为:企业(事业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常务理事单位3000元;理事单位2000元;普通会员单位:1000元。 5.凡两年无故不参加我会举办的各种活动或不缴纳会费的单位,作为自行退会,取消企业(事业单位)会员资格。 二、个人会员 (一)个人会员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质协章程,履行会员义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由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后可成为我会的个人会员。 个人会员入会条件: 从事质量管理工作,具有质量管理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取得研究成果并在追求卓越管理,提高质量方面做出贡献的领导者、专家学者和质量工作者。 (二)个人申请加入中国质协,需提交以下入会材料: 1.《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详见附件3)二份; 2.个人情况简介二份。 (三)个人会员的权利 1.对我会会员工作有建议、批评权; 2.参加我会有关学术活动;; 3.获取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优惠取得我会的有关学术资料; 5.根据需要和条件参加全国性质量管理会议及国际交流、考察; 6.自愿入会、退会的权利。 (四)个人会员的义务 1.遵守中国质量协会章程; 2.执行中国质量协会决议,完成我会所委托的工作; 3.积极参加我会各项活动,做好产品与服务质量的社会监督; 4.按我会规定缴纳会费(会费标准依会员类型而定):普通会员每年缴纳会费360元;高级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180元。 5.根据需要和条件接受我会委托参加全国性的质量管理学术研究、教育、咨询等方面的工作; 6.积极参加提供在质量管理领域的案例和文章。 三、随时欢迎申请加入我会。我会对荣获全国供销合作系统质量奖、现场管理星级评价、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质量管理小组活动30周年组织推动奖、优秀企业特别奖、个人突出贡献奖的单位和个人,优先发展成为我会的企业(事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并随时欢迎各级供销合作社及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申请加入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