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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鲁农财字[2010]14号
【颁布时间】 2010-03-31
【实施时间】 2010-03-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3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10年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财政局:
  
  为全面做好小麦良种补贴工作,现将《山东省2010年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据此组织项目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编制具体实施方案。
  
  项目县(市、区)实施方案经市农业、财政部门审核后,于4月15日前报送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1份、财务处1份)、省财政厅(1份)审核备案,同时报送电子版至fanzuojun@163.com。项目实施情况和补贴资金结算申请于10月31日前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山东省2010年中央财政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0〕23号)要求,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为出发点,按照“全面覆盖、整体推进、因地制宜、补贴农民”的原则,对农民(含农场职工)种植小麦良种按照每亩10元的标准,采取售价折扣补贴的方式进行补贴。通过实施良种补贴项目,加快良种推广步伐,稳定小麦种植面积,增加小麦产量,提高良种覆盖率、统一供种率和技术推广到位率,促进节本增效,实现全省小麦生产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品质和效益,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加快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2010年小麦良种补贴实行种植面积全覆盖。参照2009年中央财政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全省核定的实际完成供种面积,全省计划补贴小麦良种5584万亩(含国营农场,下同)。分市、县的具体补贴计划详见附表。
  
  二、补贴品种推介
  
  立足提高小麦生产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按照“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原则,省农业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论证筛选出洲元9369等44个小麦品种,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和推介(详见鲁农种植字〔2010〕5号《关于公布山东省2010年中央财政小麦良种补贴项目推介品种的通知》)。各地农业部门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省级公开推介的品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三、政府采购确定供种企业
  
  结合山东实际和小麦种植特点,2010年小麦良种补贴项目采取售价折扣补贴的方式补贴农民。
  
  (一)全省统一政府采购确定供种企业
  
  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有效的原则,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全省小麦补贴良种及相关服务实行全省统一政府采购。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相关程序和具体要求,及时拟定政府采购谈判文件,在大众日报、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山东农业信息网等媒体上发布。参加谈判的企业不受地域和所有制限制,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公平参与竞争。
  
  (二)严格企业准入条件
  
  严格设定供种企业准入条件,谈判企业须为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证照齐全,守法经营,信誉良好,设施完备,技术力量强;具有合法种子来源,所提供品种不属自主知识产权的,须具有植物新品种权单位的授权委托证明(为鼓励充分竞争,建议植物新品种权单位品种生产和经营授权以设区市为最小区域);种子数量充足;种子质量达到国标良种标准,近两年未发生重大种子质量事故;具备实施大面积统一供种和良种良法配套推广的能力。引入淘汰机制,实行种子质量事故、补贴项目过失一票否决,投标企业必须在以往承担良种推广补贴供种任务的过程中无重大违反供种合同的行为。
  
  (三)规范谈判程序
  
  省政府采购中心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谈判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竞标企业资质、有效种源、种子数量、种子质量、机械包衣、种衣剂选择使用、经营信誉、配套服务、最终报价等进行严格审核和综合评判,最终确定成交供种企业。邀请监察、公证等单位及新闻媒体对开标、谈判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确保采购到信誉最高、服务最好的供种企业及质量最优、价格最合理的补贴良种和相关服务。供种企业一旦确定,严禁转包、转让。
  
  (四)统一签订供种合同
  
  成交结果在相关媒体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和项目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与成交供种企业签订《山东省2010年中央财政小麦良种补贴项目政府采购合同》,载明供种企业、供应品种、供种基准数量、供种基准面积、标准播量、加工要求、种衣剂使用、种子质量、供种价格、供种方式、售后服务等事项,从法律上明确各级农业、财政部门及供种企业的权利与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确定的基准供种面积和供种数量是成交供种企业供应小麦良种的参考值,合同履行以实际供种面积和供种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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