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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文字号】 青住金党字[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3-30
【实施时间】 2010-03-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6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系统内深入开展治理干部庸懒行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机关深入开展从严管理干部治理庸懒行为工作的意见》(青厅字〔2010〕14号)精神,现就全市系统内深入开展治理干部庸懒行为工作(以下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大治庸治懒力度,着力解决干部管理不严的问题,这是党中央对整治干部作风提出的新要求。近几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我单位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部署,积极开展一系列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广大干部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工作作风不断改进,有力地促进了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当前,全市系统内干部队伍的总体状况是好的,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有的部门仍然存在工作松懈、作风松弛、纪律松散等庸懒现象,有的干部仍然存在不负责任、不干事情、不思进取等庸懒行为。这些现象和行为虽然发生在个别部门和少数干部身上,但却背离了科学发展观要求,影响了机关整体形象,必须认真予以治理。庸则贻误发展,懒则错过时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加强资金风险防范,提升为民服务质量,积极推动科学发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要坚持从严管理干部,着力治理庸懒行为,努力形成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为促进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健全优胜劣汰、奖勤罚懒、能上能下等干部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干部管理工作方法,强化干部管理和干部监督措施,严肃干部作风纪律,严格工作责任追究,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行为,力争经过2年左右的时间,使各部门工作效能明显提高,干部形象明显提升,打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
  
  三、治理对象及内容
  
  治理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治理庸懒行为主要针对处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市管干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治理内容:治理庸懒行为要重点解决能力平庸、碌碌无为、行为懒惰、得过且过、自由散漫、不守纪律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具体包括:
  
  (一)缺乏大局意识,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对上级的决策部署落实迟缓,对下级的请示无故拖延,被通报批评或引发行政效能投诉经查属实的;
  
  (二)工作责任心不强,不积极主动,致使本职工作没有及时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的;
  
  (三)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安于现状,因循守旧,对职责范围内应该解决的问题,拿不出有效解决办法的;
  
  (四)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时间出现打牌、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与公务无关的,经常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无故不上班,酗酒闹事影响工作秩序的;
  
  (五)无中生有,搬弄是非,拉帮结派,袒护错误,影响工作和团结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
  
  (七)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骗取荣誉的;
  
  (八)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态度粗暴,不按规则和程序办事,刁难服务对象,损害管理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
  
  (九)在干部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数合计超过50%,或者不合格票数超过30%的;
  
  (十)其他被认定为庸懒行为的。
  
  四、治理方式及程序
  
  成立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治理庸懒行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治理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各部门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违规处理等。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组织人事处、监察室、机关党委组成,负责各项治理工作的日常事务。治理领导小组要通过年度考核、民主评议、明察暗访、群众举报、舆论监督等途径和方式,加强对干部职工庸懒行为的治理力度,具体程序如下:
  
  (一)全面巡查程序:治理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治理工作会议,对各部门贯彻落实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按照部门工作职责,认真调查核实,在听取被巡查部门意见后,提交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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