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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为指导各地编制好本市的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产业集聚区规划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0〕39号)的精神,我委组织制定了《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编制导则》。本导则是各市编制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的专业技术文件,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参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编制导则》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编制导则 构筑产业集聚区是加快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对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优化生产力布局、提升我省经济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大意义。为科学指导各个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的编制,特制定本技术导则,主要包括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规划内容和成果形式。 一、总体要求 编制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十二五”规划,按照“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立足区域产业基础,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打造竞争制高点为目标,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规划期限为10年(2011-2020年),其中重点规划期为“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可展望到2030年和2050年。在规划编制中需把握以下几条原则。 一是注重整体协调。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是特定地域空间的综合性规划,规划应统筹区域内的各项发展,协调好区域内各专项规划之间的关系;统筹好区域内的产业发展,按照“优(优化产业结构)、新(发展新兴产业)、高(提高科技含量)、特(发挥特色优势)”的要求,促进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效生态农业协调发展。 二是发挥区域特色优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需综合考虑区域的经济基础和发展潜力,从区域特有的比较优势出发,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因地制宜,对产业、人口、基础设施等重大布局作出合理安排,制定符合区域实际、彰显区域特色的发展战略。 三是体现空间引导产业。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是对重要区域的战略规划和布局引导,必须选择出交通条件优越、产业导向明确、建设空间条件较好、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空间载体,作为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集聚的平台,要有效整合提升已有的各类开发区(园区)各类平台(载体)。 四是突出可持续发展。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需充分考虑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力。要严格保护水土和生物资源,避让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及生态敏感区。要注重集约节约,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共生发展。 二、规划内容 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一般应包括基础条件、总体战略、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平台建设、要素保障、近期开发、机制创新等方面内容。其中,总体战略、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平台建设、要素保障、近期开发和机制创新是规划的核心和重点。 (一)总体战略 针对产业集聚区所处的发展环境、开发前景、现状特点以及存在问题,结合上位规划的定位与要求,明确产业集聚区未来发展的总体方向和战略路径。 按照总体战略,根据规划期限,提出规划分期目标。 (二)空间布局 确定产业集聚区用地基本方案,并将产业集聚区划分为不同类型的功能区,如产业功能区、配套服务功能区、生态功能区、预留区等。根据不同功能区的特点,提出各功能区的发展导向、建设规模、及空间范围与管制要求。 (三)产业发展 确定产业集聚区产业发展的方向,包括产业发展的主导方向,配套发展的产业,以及适当发展的产业。总体上要体现一二三产业的联动发展。 确定产业发展的主导方向要根据各地的发展基础,体现特色优势,重点关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培育具有引领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拓展产业发展新门类,作为产业集聚区乃至全省竞争优势跃升的支柱产业;二是适当引入“高新化”传统优势产业实现集聚发展,带动区域传统产业转型提升,争取依托产业集聚区形成一批传统产业转型示范区。 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框架要求和全省经济发展转型升级要求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产业准入标准,如土地的单位投资强度、产出效益、限制污染物排放等目标。 要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明确二产具体发展方向和目标;结合现代服务业培育,明确三产具体发展方向和目标;结合精品农业建设,明确一产具体发展方向和目标。 |